關于公布2015年度廣東省二級注冊計量師
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質量技術監督局,深圳市市場監管局,順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管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印發<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計量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40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就2015年度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線 |
計量法律法規及綜合知識 | 100 | 50 |
100 | 50 |
二、根據《關于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197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計量工作實際需要,自2016年起我省二級注冊計量師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原則上都按照50分確定(試卷滿分100分),如無特殊情況,不再另行發文。
三、請各級人事考試部門及時公布考試合格人員名單及做好考后審核、證書發放等各項后續工作。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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