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 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牡人社發〔2013〕15號
摘要:2013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時間為5月25日至26日,2013年黑龍江牡丹江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報名于2013 年 1 月 18 日 - 1 月 31 日;現場審核:2013 年 1 月 28 日 - 2 月 1 日;繳費時間:2013 年 1 月 28 日 - 2 月 7 日;準考證打印時間: 5 月 16 日 - 5 月 21 日。
各縣(市)、區人社局,市直各單位人事科:
根據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 2013 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辦發 [2013]5 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 2013 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5 月 25 日
上午 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 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 月 26 日
上午 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 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 ( 級別為考全科 ) 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兩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為免兩科)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 2004 〕 13 號)規定條件的人員(詳見附件 1 ),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報名流程:考生首先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 p ://www.rsks.gov.cn) 進行網上報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試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自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完成后,考生報名結束。
凡涉及免試的考生,首先到牡丹江市考試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由我中心于報名結束 2 個工作日內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復核,省人事考試中心將于 5 個工作日內在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免試復核通過人員名單,通過復核的考生應及時進行網上繳費。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審查和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無效。
三、 網上報名
我市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選擇牡丹江考區。
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3 年 1 月 18 日 - 1 月 31 日 。報名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的“網上報名”欄目,按照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從網上直接打印報名表(供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2012 年度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按新考生報考。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 2013 年 1 月 28 日 - 2 月 1 日 。首次報名的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攜帶報名表( 經逐級審查同意,并加蓋單位印章。 縣(市)區考生還需加蓋縣(市)區人社部門公章。 上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照片,貼在報名表的右上角空白處)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 ( 包括:畢業證原件、單位出具的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申報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還需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到 牡丹江市考試中心 (江南臥龍街 1 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4 樓 416 室,咨詢電話: 0453-6172092 ) 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續考的考生只須攜帶報名表;在外省市參加 2012 年度考試的考生還須攜帶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轉考證明,否則往年成績無效。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網上繳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 ( 發改價格〔 2007 〕 1925 號 ) 及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專業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 2011 〕 104 號)規定,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每人報名費 15 元,《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 55 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 35 元。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重新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的“網上報名”欄目,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查詢修改”重新登錄,按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網上繳費時間為 2013 年 1 月 28 日 - 2 月 7 日 ,逾期不予受理。
網上繳費后,考生如需收據,請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 - 5 月 17 日 到牡丹江市考試中心登記領取。
三、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由考生在網上自行打印 。 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準考證打印”欄目,按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即可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 2013 年 5 月 16 日 - 5 月 21 日 ,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須在 2013 年 5 月 21 日前 與牡丹江市考試中心聯系。
四、考場設置
2013 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哈爾濱市統一設置考場,所有考生均在哈爾濱市考試。其它各市(地)不設考場。
五、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軍人可持軍官證)原件,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 2B 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三)《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三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考人員應注意:
1 、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
2 、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 、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附件: 1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 . 2013 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安排表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 一三年一月十八 日
附件 1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 2004 〕 13 號)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如下: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試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7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8 年。
(二)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5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6 年。
(三)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2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3 年。
(四)取得環境保護相 關專業 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1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2 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 ,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兩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 、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 3 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 15 年。
2 、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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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