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財政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廣東省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其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5〕5號)規定,2015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高級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報名工作于2015年4月8日至30日進行,現對我市報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考試報名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7、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對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明確如下:
(1)持第一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必須同時滿足相應年限要求。
(2)持工作后取得學歷報考的人員,會計工作時間為報考人員取得學歷之前和之后從事的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總和。學歷證書為非全日制的,學習期間年限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合并計入會計工作時間;學歷證書為全日制的,學習期間雖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其年限不界定為有效工作時間。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也必須滿足上述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的合計。
(3)根據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關于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規定,在校生利用業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以及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3、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上述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5年8月31日。
二、報名時間及網址
我市定于2015年4月8日至4月30日開展報名工作,考生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在系統填報報考信息,打印報名表,然后到本地財政局(會計科、股)現場審核收費。
三、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日期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
14:00-16:30 經濟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
四、報名收費
(一)根據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4〕31號)規定,2015年度中級資格考試費按50元/科收取。
(二)根據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定,2015年度高級資格考試費按100元/人收取。
五、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財政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報名工作順利完成。
(二)各縣區財政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審查,認真審核報考人員的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特別是工作年限,不得突破現行規定年限,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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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