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7年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工作的通知
中安協安評委〔2017〕27號
各有關單位、人員:
根據國家職業資格鑒定和《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同意,中國安全生產協會將繼續協助組織開展2017年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鑒定機構、發證單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二、鑒定安排
(一)鑒定對象
1.安全生產領域中符合《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規定申報條件的人員,包括首次報考人員和升級人員。
2.2016年鑒定未通過,有單科合格成績,符合補考條件的考生。
(二)時間安排
1.鑒定工作時間安排:
時間 | 內容 |
9月25日— 9月30日 | 網上報名(包括首次報名考生、升級報名考生和補考報名考生) |
10月9日 | 截止郵寄報名材料 |
10月19日-31日 | 查詢審查結果,選考點 |
11月27日 | 開始打印準考證 |
12月9日 | 鑒定 |
2.鑒定日時間安排:
級別 | 鑒定時間 | 科目 | |
三級 | 上午 | 9︰00—11︰00 | 理論知識 |
下午 | 13︰00—15︰30 | 專業能力 | |
一、二級 | 上午 | 9︰00—11︰00 | 理論知識 |
下午 | 13︰00—15︰30 | 專業能力 | |
16︰30—17︰30 | 綜合評審 |
(烏魯木齊考點順延30分鐘)
(三)鑒定地點
2017年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在全國10個城市舉行,包括:北京、石家莊、大連、南京、福州、濟南、鄭州、廣州、昆明、烏魯木齊,具體鑒定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四)鑒定科目、答題方式、合格標準及題型
1.鑒定科目:理論知識、專業能力和綜合評審。
2.答題方式:閉卷筆試。
3.合格標準:每個科目滿分100分,取得60分及以上該科目通過,全部科目通過視為鑒定合格。已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參加安全評價師職業資格鑒定,理論知識科目視同通過。單科合格成績保留一年,未全部通過的考生在成績保留期內可參加一次補考。
4.題型:理論知識科目為客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專業能力科目為主觀題,包括情景分析題、案例分析題和綜合應用題;綜合評審科目為主觀題,為命題寫作。
(五)收費
鑒定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照《安全評價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的規定執行,詳見附件1。
四、報名流程及報名材料
報名全過程實行網上操作,網址為全國職業技能鑒定服務與監管平臺(www.ostss.com),具體報名程序及報名材料詳見附件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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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