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東省2017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財政局(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省直各單位,中央駐穗各單位: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設立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關于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6〕24號)安排,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定于2017年9月舉行。2017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試點方式,高級資格考試采用開卷紙筆方式。現將我省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1)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⑤取得博士學位;
⑥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上述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
(3)根據《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考試報名條件中工作年限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辦會〔2017〕3號)規定,報名條件中有關會計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4)199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請攜帶有關證件到地級市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現場審核報名。
2.高級資格。
根據《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2005〕100號)等有關規定,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計師以及財政稅收專業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
(3)具有非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轉系列評審政策的人員;
(4)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上述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7年8月31日。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7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方式和時間
(一)中級資格。
我省2017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試點方式,考試時間為9月9日至10日舉行,共兩個批次。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 |
9月9日 (星期六) | 8:30-11:30 中級會計實務 | 第一批次 |
13:30-16:00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
9月10日 (星期日) | 8:30-11:30 中級會計實務 | 第二批次 |
13:30-16:00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二)高級資格。
我省2017年度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采用開卷紙筆方式。考試時間為9月10日(星期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
五、報名組織
(一)我省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組織工作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其工作單位所屬地報名參加考試。
(二)各地級以上市中、高級資格以及省直考區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繳費的方式;省直考區中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報名具體事宜由省人事考試局另行發文通知。
(三)我省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6日至31日。報考人員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開通的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各地級以上市考試報名現場審核及繳費時間由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在上述時間段內自行確定。
(四)省直考區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由省會計考辦負責。考生網上報名后,現場確認安排如下:
1.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3月20日至3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45,下午14:00-17:00;周五上午9:00-11:45,下午不對外辦公。
2.現場確認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324號省財政廳會計服務大廳。
(五)報名所需資料。
1.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報考人員須在“承諾書”欄簽字確認,所在單位審核蓋章)。
2.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A4紙打印,報考人員簽名后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格式見附件1)。
3.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4.學歷(學位)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1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
上述原件資格審核后當場退回。
六、報名收費
(一)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繼續執行我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的復函》(粵發改價格函〔2016〕64號)規定,實施無紙化考試按75元/科執行,不得另行收取考試報名費。
(二)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定,高級資格考試費按100元/人收取,不得另行收取考試報名費。
七、考務日程
(一)2017年3月1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2017年度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相關事項。
(二)2017年3月6日至31日,組織開展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三)2017年7月31日前,各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考場(點)及考試批次明細表》(附件2);深圳考區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附件3)。
(四)2017年8月28至9月8日,報考人員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準考證。
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分別于上述日期同時完成以下工作:將考試值班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情況報省會計考辦;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2017年9月9日至10日組織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
(六)2017年10月15日前,省會計考辦組織完成本地區中、高級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向全國會計考辦和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評卷數據(光盤)。
(七)2017年10月25日前,省會計考辦公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各地考試管理機構應向考生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
(八)2017年11月30日前,各地考試管理機構向省會計考辦報送2017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八、工作要求
(一)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我省2017年度中、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工作平穩順利進行。
(二)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切實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各地組織會計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時,應結合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中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規定學歷的時間等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考生在會計人員數據庫中相關信息可以作為資格審核的參考依據。
(三)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我省工作日程安排做好各階段考務工作,工作中如有問題,應及時向省會計考辦反饋。
附件:查看附件
1.會計專業工作簡歷表
2.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考場(點)及考試批次明細表
3.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及試卷預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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