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1日,陜西2014年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7月25日至8月18日17:00時,審核時間7月28日至8月18日,繳費時間截止8月18日22:00時前,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0日至29日。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40元標準收取。
關于安排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陜人考發〔2014〕27號
各市、楊凌示范區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機構),省級有關部門、中央駐陜有關單位、高等院校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16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經濟師考試時間及科目
11月1日 上午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
(初、中級)
下午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
(初、中級)
二、經濟師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執行(附件1)。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經濟師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1、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情況進行報名。
2、我省報名時間為7月25日至8月18日17:00時。報名應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填寫報考信息,完成報名。注:首次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考生須先進行網絡注冊。
3、報名時,我省報考人員請選擇“陜西省”考區。駐西安地區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應選擇“省直”審核(考試)點,其他報考人員均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單位所在市或楊凌示范區為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點。填報的基本信息確認無誤且照片上傳成功,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下載打印《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
1、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使用統一報名平臺開展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試點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6號)的精神,僅參加2013年考試人員視為老考生,不需審核報考資格,只需上傳照片審核通過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其余均視為新考生,須經屬地人事考試機構資格審查后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2、報考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由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根據網上的報名信息直接審查(無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3、報考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考生,攜帶《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身份、學歷(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位、職稱證件,經單位人事管理部門資格初審后蓋章。于7月28日至8月18日(節假日除外)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由單位統一組織,交報考人員《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單位蓋章)一份,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資格審查通過后,進行網上繳費確認。
屬地區域劃分:各市、區的考生(包括國家部委和省級部門駐當地的行政、企事業單位)到本市、區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審查;西安地區省級各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國家部委駐陜單位和高等院校的考生,由各主管部門和高等院校負責匯總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進行資格審查;西安地區三資企業、民營企業等非公有制單位及自謀職業人員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
(三)繳費確認
報考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即可進行網上支付考試費用,繳費確認截止時間8月18日22:00時前。考生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使用具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需提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網上繳費功能支付考務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手續才算完成。
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省人事考試中心地址:西安市西五路83號,聯系電話: 029-87440575、87440576、87440577、87440578、87457210。
各地市考試機構聯系電話:銅川市人事考試中心0919-3185690;寶雞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0917-3902263;咸陽市人事局職改辦029-33210880、33210252;渭南市人社局考試中心0913-2363139;漢中市人事考試中心0916-2626198;安康市人事考試管理中心0915-3282005;商洛市人事考試中心0914-2318307;延安市職稱考試中心0911-8800650;榆林市人事培訓考試管理中心0912-3528599;楊凌示范區人事考試中心029-87036260。
四、收費標準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費調發〔2000〕139號批準的每人每科40元標準收取。
五、有關事項說明
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
2、本考試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3、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4、考生可于10月20日至29日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5、按照《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的要求,考試結束后還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
6、考試合格考生待發證時,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按違紀考生處理。
7、完成報名的考生即可在所報名地人事考試機構領取發票,領取發票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29日17:00時前。
六、 經濟師教材征訂
2014年度經濟考試用書的征訂和發行工作由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出版集團負責,部人事考試中心協助做好相關組織征訂工作。
2014年版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變動。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內容作了部分修訂,輔導用書內容做了較大修訂,并在原有品種基礎上新增建筑(中級)、房地產(中級)、商業(中級)3個科目的同步訓練與全真模擬測試輔導用書。
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網址:http://rsks.class.com.cn)是部出版集團和部人事考試中心指定的唯一售書網站,也是經濟考試用書征訂和發行的重要渠道。
我省征訂經濟考試教材是現場征訂的方式進行,現場征訂時限為7月25日至8月18日。省直考區的考生到陜西勞動圖書發行有限公司勞動人事出版社陜西代理發行站(地址:西安市太乙路6號;聯系人:李有為;電話:029-82229610、82250078、)進行征訂;地市考區的考生到當地考試機構進行現場征訂經濟考試教材。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規模大,考點分布范圍廣,參考人數多,組織實施工作難度大,在社會上影響廣泛。各市、區務必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對考務工作人員進行考前業務培訓和教育,切實做好各個考務環節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管力度和對違紀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考試工作安全順利進行,以維護考試的客觀、公正和嚴肅性。
各市、區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機構)務必于8月20日前上報2014年度經濟考試用書訂單(附件3);務必于9月10日前將試卷預訂單(附件2)上報;考試數據于10月17日前上傳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針對2014年經濟師考生需求,中大網校經濟師考試網特推出2014年經濟師考試零基礎通關課程,點擊查看2014年經濟師考試招生簡章>> 報名咨詢電話4000-18-8000
同時,為配合2014年經濟師考試,中大網校考試書店特購進了2014年經濟師考試教材及輔導書,請各考生點擊訂購>>請及時關注2014年經濟師考試大綱信息,點擊查看>>
2014年經濟師考試報名信息免費短信提醒服務,請注冊訂閱>>點擊查看
附件:1.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級試卷預訂單
3.2014年度經濟考試用書訂單
附件1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有高中以上學歷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取得第二學士學位后或研究生班結業后,從事工作滿2年。
5、取得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獲博士學位。
6、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補充條件
摘自國人廳發〔2004〕45號
應屆畢業生可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辦理報名手續。
附件2
2014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級試卷預訂單
單位:
專業名稱 | 報考人數 | 考點數 | 25份袋 | 5份袋 |
經濟基礎 | ||||
工商管理 | ||||
農業經濟 | ||||
商業經濟 | ||||
財政稅收 | ||||
金 融 | ||||
保 險 | ||||
運輸水路 | ||||
運輸公路 | ||||
運輸鐵路 | ||||
運輸民航 | ||||
人力資源管理 | ||||
郵電經濟 | ||||
房地產經濟 | ||||
旅游經濟 | ||||
建筑經濟 |
報考中級人數(必填項): 報考初級人數(必填項):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填表人: | 填表日期:2014年 月 日(蓋章) |
附件3
2014年度全國經濟考試用書訂單
注:以上信息參考2014年陜西經濟師考務通知進行相關改動,請考生以陜西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xy)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經濟師
[協議護航-退費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退費校方服務
經濟師
[協議護航-暢學班]
12大模塊 準題庫資料 協議續學校方支持
經濟師
[豐羽計劃-暢學班]
4大模塊 題庫練習 精品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