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二級建造師報名時間2016年3月5日—18日,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3月7日—18日,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3月7日—20日,二級建造師準考證打印時間考前一周內。
關于做好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聯字〔2016〕10號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琿春市、集安市、農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統考卷)有關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5〕186號)安排,經吉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吉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研究決定,我省二級建造師考試實行考生網上報名、考生所在單位統一現場確認、考生網上交費、考生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網上對合格考生報考資格復檢方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同組織實施,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承擔。
(二)考前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實行雙審制,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管理處參與省直考區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各市(州)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商定。對提供虛假信息及假證件騙取考試資格,在報名資格審查或準考證打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后網上資格復檢或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不予核發證書。考試費一律不退。
(三)考后復檢實行聯審制,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為減少工作程序,減輕考生負擔,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相關人員,對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考生報考資格和注冊資格聯審,并將聯審合格人員名單面向社會公示。考生經聯審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后,申請注冊時不再審查學歷、專業、施工管理年限等內容。
(四)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
二、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5日—18日
考生須使用標準的IE6或IE8瀏覽器,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www.jlzkb.com)便捷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點擊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網上報名”,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的考生選擇“省(中)直考區”,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選擇相應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的考生就近選擇考區。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外省單位考生來我省報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2、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一是準確填寫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學歷證書編號、畢業時間、畢業學校、專業工作年限等基本信息,二是準確填寫單位名稱、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注冊號)、單位聯系電話等單位信息,三是準確填寫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上傳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可在網上自行打印《2016年05月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簡稱報名表),打印報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報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6、手工填寫聯系電話。考生須在報名表上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的聯系電話。
(二)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3月7日—18日(省、中直報名點周六、周日休息)。
現場確認應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統一完成,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單位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考生所選擇的考區,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審核確認。
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單位,統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核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單位,請留意當地政府、人事考試機構網站或其他媒體通知。
現場確認時需采集單位名稱、地址、法人、聯系人、聯系人電話、聯系人手機號碼、聯系人郵箱和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注冊號)等信息,相關信息用于建立報考單位檔案,建檔成功的單位,再辦理相同業務時只需核對單位相關信息即可。
現場確認時考生所在單位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審核合格,由考生本人和單位法人分別在“考生承諾”、“單位審核意見”欄簽名,并加蓋單位法人章和單位公章的報名表。
2、事業單位需出具帶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企業需出具帶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15位注冊號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有關材料復印件需經單位法人親筆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和法人章。審核結束后所有原件退回,復印件留存。有關材料復印件全部用A4紙復印,材料不全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對于同一單位多人報考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只需一份即可。對于大型企事業單位的單位公章、單位法人章和單位法人親筆簽名,可由法人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代章、代簽,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報名人數在50人以上的單位可以預約辦理現場資格審核事宜,預約電話請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溫馨提示欄目“市州人事考試機構及聯系電話”查詢。
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報考人員的學歷、專業工作年限、專業資格等有關報考信息,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后,再在報名表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在報名表上簽名或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即視為其同意報考并證明該考生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相關信息真實準確,承擔相應的責任。
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構成偽造單位印章罪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3月7日—20日
經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下表。為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盡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請查看繳費狀態是否成功。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四)準考證打印: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吉林省人事考試網便捷通道“打印準考證”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五)報考資格復檢:考試成績公布后,省人事考試網將發布報考資格復檢公告,對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檢,請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考生密切關注省人事考試網相關消息,也可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微信公眾號為jlsrskszx。
四、考試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
凡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具體報考條件見下表。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并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和《關于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鑒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合格標準與證書領取
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研究確定,考生成績達到省內合格標準的,取得省內合格證書。當年未取得合格證書的,達到試卷滿分60%以上的科目成績,保留到下一年度,報名時按老考生用原檔案號報名。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辦法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相關消息。
六、工作要求及相關事項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與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領導,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確保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進一步貫徹落實《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提高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明確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各環節責任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事故絕不姑息。在考試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應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進行處理。
(二)二級建造師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籌安排全省考場,承擔考試任務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按照《全國人事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規范》(人考中心函〔2014〕34號)落實考點。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深入人事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人社廳函〔2014〕216號)的要求,加強與公安、工信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充分發揮多部門聯動工作機制優勢,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
此通知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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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何以笙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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