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舟山市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3月21日至30日,資格審查時間:考后進行資格審查,繳費時間:3月21日至3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6月4日至8日。
關于做好 2018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義烏市人事(人力資源)考試辦公室、紹興市人事考試中心、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為做好 2018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18 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1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定于 6 月 9 日至 10 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6 月 9 日 下午 2:00—4: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6 月 10 日 上午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2:00—4: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2:00—4: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二、報考條件和獲得證書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2 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 6 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4 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 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 1 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 2 年。
(三)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计趦鹊娜藛T,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五)獲得證書條件。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 2個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 3 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于3月21日至3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http://www.zjks.com ) 鏈 接 的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http://www.cpta.com.cn/),按報名系統上的流程與要求,作出誠信承諾、如實填報信息、上傳考生電子證件照片(照片處理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務必在確認無誤后再下載打印“報名表”(報名表請妥善留存,供“考后資格審查”時備用),在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
若發現報名信息有誤,可在交費前重新修改,交費后則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和打印的報名表,必須以交費前最后一次修改的信息為準)。如屬報考人員填錯姓名、身份證、手機號等信息、傳錯照片、選錯報名點、未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的材料虛假或不全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考后資格審查、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擔責任。只進行網上信息填報未進行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如報錯級別的原合格成績不能使用。
已在網上報名并交費成功的考生可于6月4日至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键c設在省直、各設區市(及義烏市)。
四、收費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 18 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 (人社廳函〔2015〕278 號 )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16〕71 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科目為每人每科 60 元,主觀題科目為每人每科 65 元。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五、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書寫作答,其余 4 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 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各科題本空白處可做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筆刀。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才能進場(二證缺一不可),開考5分鐘后不得入場。嚴禁將電子通信設備、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忌痤}前應認真閱讀試卷封二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答題須知”,按提示涂寫基本信息和作答。
為確??荚嚬焦?,人社部將在閱卷過程中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提醒廣大考生在應考時務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誠信參考。
六、考試資料
(一)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 年修訂版)》已正式發布,關于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方式如下: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 33 號新龍大廈 420 室
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七、考試成績公布和考后資格審查
考試成績在國家相關部門確認或劃定分數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考后報考資格審查工作由省民政廳負責實施。在公布考試成績時,考后審查的時間、地點和所需提交的資料等具體事項,由省民政廳確定后,連同應試科目全部通過的考生信息,一并同步公布,請相關考生注意查看。
對于應試科目全部通過的考生,請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民政部門要求進行報考條件審查,逾期不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通過考后審查的考生,在省人力社保部門下達合格人員文件后,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查詢并下載個人證書信息。
八、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和民政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在省人事考試網公布考試成績和考后審查事項的同時,也請行業主管部門在相關網站或通過其他途徑發布考后審查信息,并及時報送考后審查材料。要加強與教育、公安、經信等部門的協調溝通,規范考點考場設置和人員配備,在做好考試服務保障的同時,嚴肅考風考紀管理,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的,將按《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規定》(浙人社發〔2014〕140 號)處理,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2018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2018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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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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