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2015年11月20日公告,現就我省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公布、合格分數線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成績查詢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二、成績核查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居住在臺灣地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臺北市辦理分數核查書面申請轉遞事宜。司法部、福建省司法廳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能再次核查。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三、合格分數線
依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
四、法律職業資格申請
(一)申請范圍
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應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不受理異地申請。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在我省報名且成績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 應提前向戶籍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查詢具體辦理現場審核的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于12月30日前按要求到本人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無需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辦理手續。
普通高等學校2016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再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現階段無需辦理網上申請及現場申請,但應打印本人成績通知單并妥善保管,以備2016年資格申請時提交。
(二)申請方式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的方式。申請人應于2015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準確完整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5年12月16日至30日期間,按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通知的集中辦理時間要求,本人到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受理現場申請的時間和地點,請關注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的通知或公告。
特別提示:申請人務必如實填寫網上申請信息,要準確規范填寫畢業證書編號、畢業年份、畢業院校等信息,并提前登錄學信網查詢本人學歷。經查詢無對應結果的,應盡快辦理學歷認證。
(三)申請材料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申請人應本人到現場辦理申請手續,并提交下列材料:
1.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2.身份證件原件;
如身份證原件丟失,必須提交公安機關頒發的臨時身份證,并盡快補辦正式身份證。申請人必須憑正式居民身份證原件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需按司法部報名有關公告的要求提交相關身份證件及公證證明材料。
3.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畢業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4.與本人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網上報名上傳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4張;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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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