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2017年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2017年廣東造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已公布,查看詳情: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和《關于實施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發〔1998〕8號)執行。
(一)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2個子專業,考生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從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專業工作的人員報“安裝工程”專業,考《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工程)》科目;其他報“土木建筑工程”專業,考《建筑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筑工程)》科目。
(二)報考全部科目(4科)考試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三)免試部分科目考試條件(級別為免二科)
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 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四)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凡符合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五)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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