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泉州中招體育考試方案出臺 3月15日起開始報名
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出臺2016年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意見,體育考試報名將于3月15日至18日進行。
必考項目不及格一票否決
今年泉州市體育考試項目、評分標準和計分辦法等與去年相同,考試項目仍定為三項,其中必考一項,選考兩項。必考項目有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和100米游泳(不分泳姿)2項,考生可根據自己愛好和特長二選一。選考項目有立定跳遠 、一分鐘跳繩、擲實心球、一分鐘仰臥起坐(女)4項,考生可在4個項目中任選兩項(不得重復)。體育考試每項滿分為100分,三項計300分,再折算成A、B、C、D等級(A為255分及以上,B為210分-254分,C為180分-209分,D為179分及以下)。其中必考項目為一票否決項目,即如果必考項目的考試成績低于或等于59分,其選考項目的成績無論多高,最后的總分只能是59分以下,等級為D級。體育考試同屬中考學科之一,考試不及格者不得補考。
殘疾學生可申請免考
按規定,所有參加畢業升學(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考試的初中畢業生(含應、往屆)都要參加體育考試。在泉州市以外就讀的泉州籍應屆考生,如需回原籍參加錄取,必須到其戶口所在縣(市、區)中招辦報名,參加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往屆生的體育考試,到其戶口所在縣(市、區)中招辦報名,集中在縣(市、區)所在地統一進行考試。身體殘疾或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可申請免考,由學生本人申請并經教育部門審批后,直接按照C等級參加招生錄取。考生因臨時傷、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時參加體育考試,持學校批準證明,經考場主考批準并報縣(市、區)教育局備案,可準予緩考。
體育考試4月初啟動
泉州市中招體育考試將于4月初啟動,在10至20天時間內全部完成。為有效發揮游泳考試對增強學生體質的導向作用,確保考試安全,游泳考試安排在縣(市、區)考點所在地集中進行;個別尚未具備考試條件的縣(市、區)可待條件成熟時才開考這一項目。全市農村地區應在鄉鎮范圍內組織體育考試,臨近縣城的鄉鎮可以到縣城的考場參加體育考試。各縣(市、區)應組織測試隊伍送考下鄉,以保證考試質量和標準。同一所學校的考生必須在同一天內完成所有考試項目,不得將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放在不同日期考試(游泳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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