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停止收取注冊費和印章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冀建執[2015]18號
各設區市、辛集市、定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執業資格注冊管理機構,各有關單位、個人: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停止注冊和印章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注【2015】11號)、《關于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印章刻制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印章刻制有關問題的通知》、《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關于轉發<關于停止注冊和印章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中價協【2015】65號)和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關于轉發<關于停止注冊和印章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房學【2015】6號)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起,我中心停止收取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城市規劃師、房地產估價師、造價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的注冊費和執業印章費。
以上注冊師的執業印章,由印章持有人按照國家規定統一的印章模式自行刻制,印章刻制規格及式樣詳見附件(監理工程師印章刻制模式另行通知)。對2015年11月1日之前已收取印章費的,我中心將按照程序完成印章刻制及發放工作。
附件:印章規格、樣式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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