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時間為4月13、14日,根據《北京咨詢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北京咨詢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將于2013年1月8日開始至1月22日結束,大家可隨時關注中國咨詢工程師考試動態欄目,我們將第一時間公布相關考試信息。2013年北京咨詢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2、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6年;
3、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4年;
4、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3年;
5、獲工程技術類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2年;
6、獲非工程技術類、工程經濟類專業上述學歷或學位人員,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咨詢概論》、《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和《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3個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咨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符合考核認定范圍,但在考核認定中未獲得通過的人員;
2、獲國家計委或中國工程咨詢協會優秀工程咨詢成果獎項目及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002年底前按國家規定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4、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獲得工程技術類執業資格證書,并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滿8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參加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工程咨詢相關業務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為服務考生,減少補訂考試用書傳遞環節,考生可登錄咨詢工程師考試網在線訂購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考試用書。
為幫助應考人員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應試能力,使考生在自學的基礎上能較好地掌握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用書的內容,可參加中大咨詢工程師考試網組織的2013年咨詢工程師考試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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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