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我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備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局直屬有關單位,駐韶中省廠礦醫院,民營醫院:
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關于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備案工作的通知》(粵衛辦函〔2014〕303號)的精神,2016年報名采用備案和驗證方法,為了配合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資格審核工作,請各醫療衛生單位及時做好本單位參加2016年醫師資格考試人員的有關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擬于2016年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持高等學校醫學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報考的,報名時應同時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期至2016年6月)(原件,學信網可下載);持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報考的,報名時應提交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原件)。
二、為做好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根據醫師資格考試報
名資格規定(2014版),2000年9月25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衛生保健專業畢業生取得資格后,限定到村衛生室執業。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除農村醫學專業外,其他專業的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臨床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2001年8月31日以前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中等專業學校)社區醫學、預防醫學、婦幼衛生、醫學影像診斷、口腔醫學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2001年9月1日以后入學的上述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中西醫結合專業畢業生,其中職(中專)學歷不作為報考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2002年10月31日以前入學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高等學校遠程教育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該學歷作為報考相應類別的醫師資格的學歷依據。2002年11月1日以后入學的上述畢業生,如其入學前已通過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所學專業與取得醫師資格類別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學歷報考執業醫師資格。
三、擬于2016年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于2015年10月30日前向試用單位申請辦理試用備案手續。本年度已在我省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但沒有通過,仍在原試用單位及原試用崗位試用,且擬于下一年度繼續在我省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可持本年度實踐技能考試或綜合考試準考證報名參加下一年度的醫師資格考試,免予辦理備案手續。已經變更試用單位的人員,不能持準考證作為備案材料。
四、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在確定接收醫學專業畢業生在本單位試用后,應于2015年11月15日前組織填寫本單位的《廣東省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見附件),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將《廣東省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紙質版(原件一式二份)及電子版(excel表格)一并上報。
五、局直屬有關單位報考人員的備案表蓋章后直接報我局醫政科。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負責收集匯總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醫學專業人員的備案材料,經審核蓋章報送我局醫政科。
聯系人:范國輝,聯系電話、傳真:8176621,電子郵箱:8774734@163.com。
附件:
《廣東省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醫療機構填報).doc
韶關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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