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職改辦,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根據河北省人事考試局《關于做好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冀人考發〔2017〕9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地點及科目
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定于6月17日、18日舉行,考點分別設在石家莊市、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報考人員在網上填報信息時按照工作單位屬地原則選擇“地市”,其中選擇“地市”為唐山、滄州、廊坊、承德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唐山市;選擇“地市”為秦皇島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秦皇島市;選擇“地市”為石家莊、邯鄲、邢臺、保定、張家口、衡水的報考人員,考試地點統一設在石家莊市。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6月17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6月18日 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3個科目。客觀題科目考試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取網絡閱卷,全國統一組織實施閱卷工作。
考生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不得攜帶計算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回收。
二、考試報名條件
考試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任職和從事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起為2017年12月31日,按“滿周年”計算。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有義務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判斷本人報考資格,條件符合方可報考。在考試開始前和考試結束后,市、省、國家逐級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過程中,因學歷造假、工作單位造假、學歷不合要求、所學專業不合要求、專業工作年限不夠、僅部分從事而非全職從事報考條件要求的專業技術工作等原因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而取消考試資格或考試成績的,報考人員承擔對應責任。
2、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序列學歷以外的其他學歷不作為報考學歷依據。為保證學歷學位證書真實有效,建議報考人員提供學歷學位證明。
3、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參加實習的工作時間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成人教育學歷脫產學習期間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4、填報工作單位時,應填寫報考人員全職全薪勞動關系所在的用人單位名稱,不得填寫兼職、掛靠單位名稱,且在兼職、掛靠單位工作年限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5、報考人員報考時需按有關要求提供報考材料,并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如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考試管理機構將予以沒收,并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如報考人員不提供證件原件,或材料數量不足等,考試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6、如發生報考人員網上報名信息填報錯誤,考試管理機構僅針對多音字、錯別字等正常非邏輯性錯誤進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請,并加蓋單位公章;對“工作單位名稱或畢業院校名稱全部錯誤”等邏輯性錯誤不予修改。
7、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四、獲得職業資格的條件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的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報考社會工作師的考生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五、考試報名程序
本次考試的報名工作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現場資料審查和網上繳費的方式。
(一)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時間:2017年3月23日至4月6日17時30分。
程序:報考人員可登錄全 國 專 業 技 術 人 員 資 格 考 試 服 務平臺(http://zg.cpta.com.cn)或 登 錄 河 北 省 人 事 考 試 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在報名平臺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軟件,并使用該軟件自行對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照片審核處理,只有通過審核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進行注冊并上傳報名照片,注冊完成后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通過照片審核后即可打印報名表,報名表打印最晚截止于4月6日18時。
(二)現場資料審查
單位人事部門審驗報考人員條件后,報名材料簽字蓋章匯總,于規定時間統一上報。
時間:2017年3月23日至4月6日(周六、日不休,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唐山市職稱考試中心(西山道3號市政府9號樓四層)
電話:0315-2827463
(三)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及證件
1、《報名表》(一式2份,單位簽字蓋章);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外地戶籍的考生還須提供在唐山市居住證)
3、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碩士以上學歷的須提供學位證書);
4、學歷學位證明(附件2);
5、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原件(高中或者中專學歷須提供);
6、以上(3)-(5)材料的復印件1份(單位簽字蓋章)。
(四)報名表和材料復印件的裝訂順序
報名表(2份)+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明+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復印件
六、準考證打印
今年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自6月9日起至15日止,報考人員可登陸網站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七、考試收費
我省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用于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4月14日17時30分,考生在規定時間進行網上繳費方為完成報名。
為防止出現報考人員銀行卡所屬銀行網站平臺顯示繳費完成,但由于技術原因發生費用未到賬現象,從而導致報名失敗,請廣大報考人員務必于網上繳費操作完成后,在4月14日17時30分前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并查看“繳費狀態”。若顯示“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若顯示“尚未繳費”,請及時聯系銀聯電子支付客服電話95534-6。已經進行網上繳費操作的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重新登錄考試報名平臺查看“繳費狀態”且最終繳費不成功導致報名失敗的,報考人員承擔相關責任。
按照人社廳函〔2015〕1278號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為:筆試費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56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每人10元。
如需開具發票,請本人攜帶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單位代辦人須攜帶介紹信和每個考生的身份證復印件)到我中心辦理,截止日期為2017年4月28日。
八、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聯系人:王宇洲(010-58124849)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政編碼:100032
電話: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九、其他
1、河北省人事考試局監督舉報郵箱:hebzcks@126.com;
唐山市職稱考試中心監督舉報郵箱:ts7463@163.com。
2、各縣(市)、區職改辦,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宣傳,做好考試報名指導、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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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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