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衛生資格考試時間為5月17、18、24、25日,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1月8日至1月25日,資格審核時間為2014年1月13日至25日。
關于2014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高新區組織人事部,文昌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部門,各高等院校及省屬以上駐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3〕639號)、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關于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衛人才發〔2013〕127號)及有關考試考務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專業設置和考試時間
(一)考試時間
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為人機對話和紙筆兩種方式進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及考試方式詳見附件1),其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7、18、24、25日 | 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1∶00-12∶30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30-18∶00 |
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安排如下: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5月17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5月18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二)成績管理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專業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應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2013年度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2014年度報考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2013、2014年的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流入地考試機構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
(一)凡符合衛生部、原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報名條件詳見附件2。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魯發〔2003〕3號)有關規定和精神,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報名參加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四)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醫師執業證書和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
(五)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三、報名方式
1、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一律采用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25日。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網址:www.21wecan.com)進行報名。
2、所有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打印出《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并經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代理部門審核并簽字、蓋章后,按屬地化管理原則,在規定的時間段內由單位統一攜帶報考人員報名材料和《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25日到淄博市衛生局培訓考試中心(張店區人民西路45號)辦理資格初審、交費手續。初審通過后,經淄博市人事考試中心復審、確認后,報名成功。考生可于初審兩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報名狀態。初審結束后原件退回,只收取復印件和花名冊。
注:網上未報名人員,不能進行信息確認。
四、收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魯價費發〔2013〕105號)文件規定,初中級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均為每人每科50元。
五、現場初審、確認時間劃分
時 間 | 區 縣 |
2014年1月13日—15日 | 張店、周村 |
2014年<1月16日>—18日 | 淄川、博山、文昌湖區 |
2014年1月19日—20日 | 高青、桓臺 |
2014年<1月21日—23日> | 市直、市管、高新區 |
2014年<1月24>23日—25日 | 沂源、臨淄 |
六、提交材料
現場審核時應提供個人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均為A4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2、蓋章后的《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
3、考生本人畢業證或學位證書;
4、報考中級資格還須提供初級資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證書;
5、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原件(一式兩份)及電子版(excel格式)(附件3);
七、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時,須通過報名系統上傳個人近期免冠一寸或小二寸彩色照片(白色背景)。
2、確認完畢后,不允許再更改報考級別、專業和科目。
3、各單位和部門負責報名的人員要認真填寫《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資格初審時,連同考生報名材料一并交于現場初審處。
4、考試報名統一使用《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管理系統》。
5、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虛報材料及考試作弊的,一經查實,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重違紀條款處理,并全市通報。
6、對以往在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給予“兩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處理的考生,凡處理時間不滿2年的,取消其2014年報考資格(對違反規定又報考的,考務費一律不退還)。
本次報名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衛生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附件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附件3:201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花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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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