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關于2016年度全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考〔2016〕24號)精神, 現就我市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二、考試地點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2016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考試報考條件可登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陸高校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系統(edu.mohurd.gov.cn)查詢。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四、報名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
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7月8日9:00-7月15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省物價局粵價〔2009〕152號和粵價〔2013〕302號文規定,考務費標準如下:
考試名稱 | 基礎考試收費標準 | 專業考試收費標準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54元/人·科 | 115元/人·科 |
注冊電氣工程師 | 51元/人·科 | 115元/人·科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54元/人·科 | 120元/人·科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 60元/人·科 | 120元/人·科 |
(二)報考流程
1.用戶注冊和信息填報。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本人聯系電話必須填寫),并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2)。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填寫報名信息。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2.報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進行信息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3.電子照片上傳。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后,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照片小于15k。
4.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信息填報、照片上傳和報名信息確認后,請下載并打印《2016年度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結束后,由于是全國統一網報系統,系統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并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布后,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復審。領取證書時,再一并領取《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并交由相關部門存于個人檔案。
五、準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6年8月29日 9:00-9月2日 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考生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準考證方能參加考試。
(二)考試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等其它電子設備(考試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六、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一)成績公布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6年11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布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復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審核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考試機構資格復核的程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5日,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并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復核材料(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3)。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試機構通知。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4),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八、 證書領取
我市報名點報考的考生,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試辦公室領取。地址:韶關市湞江中路9號市高技能公共實訓基地管理中心一樓人事考試辦服務窗口,聯系電話:0751-8607083。
九、其他注意事項
(一)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考試由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組成,各科目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當年度各科考試成績均合格且通過資格復核,方可獲得成績合格通知單或資格證書。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發放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6號)要求,為便于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人員報考專業考試,從2010年起對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合格人員發放成績合格通知單,該通知單作為報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復核的必備材料。2010年前基礎考試合格人員可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自行下載打印成績合格證明。外省基礎考試合格人員須提供所在省考試機構蓋章的成績合格證明。
(二)基礎考試設《基礎考試(上)》和《基礎考試(下)》2個科目;專業考試設《專業知識考試(上)》、《專業知識考試(下)》、《專業案例考試(上)》和《專業案例考試(下)》4個科目。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案例考試》配有試卷和答題卡,考生應在試卷指定位置寫明試題答案,并在試題答案下面寫明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及結果,同時將所選答案用2B鉛筆填涂在答題卡上。未按規定作答的,考試成績無效。
(三)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嚴禁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與考試有關的規范、手冊等資料。
(四)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6〕7號),專業考試主要推薦規范、標準、規程目錄可登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查詢。
(五)按照住建部、人社部規定,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附件:1. 考生報考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6年度勘察設計注冊(
)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該項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報考和復核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逾期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遵守考場秩序和考場規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及擾亂考場秩序等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接受處理決定;
5.本人已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 期:
2. 工作簡歷表
工作簡歷表
姓名: ,身份證號: ,現報考
考試,從事專業工作共 年,工作簡歷如下:
起止年月 | 單位名稱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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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審查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考生簽名: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
(單位蓋章) 經辦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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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1)。
3.工作簡歷表一份(附件2)(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以及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基礎考試合格,并且學歷及專業設計工作年限符合條件,申請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還須提供基礎考試合格的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字。
4. 代辦委托書
職稱名稱 | 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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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辦人姓名 |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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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代 辦 資 格 審 核 理 由 | 本人參加 考試已通過,因 ,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現委托代辦人帶齊本人所需證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辦理,本人承諾在1月內( 年 月 日前)由本人親自帶有關證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現場復審,特此承諾。 |
代辦人(簽名): 經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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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