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年重慶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為8月2日至8月22日,考前不進行資格審查,繳費時間為8月2日至8月24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28日至11月3日,考試時間為11月5日。
關于做好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8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16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6〕17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經濟師報名時間
8月2日—8月22日。
二、經濟師考試時間及科目
11月5日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三、經濟師報考條件
㈠ 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恪守職業道德。
㈡ 初級資格考試: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㈠條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㈢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人員除具備第㈠條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通過國家考試獲得的經濟員資格或國家統一考試前按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4.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5.獲碩士學位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
6.獲博士學位。
㈣ 已評聘非經濟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可同相應級別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一樣,按照上面第㈢條第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㈤ 已離退人員,可按上述㈠、㈡、㈢、㈣的條件,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㈥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參加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考后資格復審時,按照考務文件規定的相關條件要求,當年考試成績全科合格后,須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本人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證明。
四、報名程序和要求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點擊“網上報名”或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入國家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㈠ 考生網上注冊。報考2016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點擊“網上報名”或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入國家考試網上報名系統。①注冊。點擊【注冊】,按照提示真實、完整、準確填寫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及郵箱地址等相關信息(已注冊過賬號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系統);②處理并上傳照片。考生在上傳照片前,必須使用“照片處理工具”對自己將要上傳的相片進行預先審核處理,只有通過“照片處理工具”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考生上傳照片成功后方可被審核。
“照片處理工具”下載地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或重慶人事考試網(http://www.cqhrss.gov.cn/u/kszx)“相關下載”欄目。
㈡ 報考信息提交。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選擇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重慶市作為參考地。①簽訂報名承諾書。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并接受報考人員承諾書才能提交個人信息,不符合報名條件不得報名。弄虛作假或未按照報名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②填報報考信息。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考務文件及報考須知,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的級別、專業、科目等報考信息;③提交報名信息。填寫完成后,輸入驗證碼并點擊【保存】,校驗信息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按鈕完成報考信息提交。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我市不設考前現場資格審核點,考前考試主管部門對提交的報考信息不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提交報考信息前應確認本人已符合報考條件(只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才能提交信息),報考人員簽訂誠信承諾書后,即認可所填報的報考信息真實且符合報考條件,在考后現場資格審查環節中如發現考生考試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提供虛假信息或其他違紀舞弊行為,將按國家等有關規定給予其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凡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023-86868811、86868815、86868821,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如遇計算機網絡技術操作問題請電話咨詢:023-86868837、86868838。
㈢ 報名信息確認和報名表打印。考生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后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下載打印《2016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考生核對信息無誤后自行留存。如確實不符合報考條件,請中止報名操作。
㈣ 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8月2日─8月24日)登錄報名系統,根據頁面有關提示進行網上繳費。
收費標準: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1元,兩科共122元。
注意:繳費程序按系統中“網上支付說明”提示進行。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
須開具考試報名考務費收據的報考人員,請自行打印《考試報名表》并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于報名結束后90天內到我中心現場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㈤ 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10月28日至11月3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點擊“打印準考證”或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人事考試網上報名”進入報名系統,按照提示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考試當天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㈥ 成績查詢。考生在考試結束后請關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成績查詢”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報名后,不再另發考試成績通知單,請考生自行上網打印。
㈦ 考后資格復審。根據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審有關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號)要求,資格考試考后復審原則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發布成績后的15個工作日之內進行,對全部考試成績達到該科目試卷總分60%及以上的考生進行復審,具體事項按照“重慶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復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提交復審材料,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站通知或關注“重慶人事考試中心”微信公眾號及時接收考試有關信息。
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審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當前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㈧ 證書辦理。考后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可登陸重慶人事考試網(http://www.cqhrss.gov.cn/u/kszx)點擊“通知公告”欄目,查看領取證書通知,考生憑有效身份證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㈨ 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讓他人冒名頂替以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定,由發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自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之日起按周年計算)。
五、考場設置
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生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六、考試用書征訂
㈠ 為方便考生訂購考試用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中增加了經濟考試用書訂購功能。在考生確認報名信息后,系統會提示報考人員是否訂購考試用書,如需訂購可通過訂購考試用書功能,進入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以便盡早得到正版考試用書,并享受正版圖書增值服務。
㈡ 2016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調整。考試大綱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布方式有2種:一是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將提供經濟考試大綱的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二是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考試用書和考試輔導用書仍以紙質圖書形式出版,內容做了相應修訂,種類不變。考試用書均配套學習軟件。
(三) 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是人社部出版集團和人社部考試中心指定的唯一售書網站,也是2016年度經濟考試用書網上銷售唯一指定網站。網站售書咨詢電話: 010-64962347。
七、其它有關事項
㈠ 2016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中級和初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考生均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㈡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經濟專業考試試卷設置有試卷代碼,應試人員應考時,應認真閱讀試卷封二上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并按“注意事項”要求填涂試卷代碼;如因漏填或錯填試卷代碼影響考試成績,責任由應試人員本人承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考試相關資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㈢ 網上報名結束后,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務必于7月14日前,將《2016度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單》(附件)報送市人事考試中心綜合部李老師,電話:86868810,以便匯總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㈣ 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增加了手機綁定功能,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㈤ 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如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請考生應考時保護好自己的答題信息。
(六)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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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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