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統計師考試將于10月13日舉行。2013年江蘇統計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22日--5月7日,現場確認審核時間另行通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28日起。 | |||
關于做好2013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省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2〕44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及國家統計局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統考辦字〔2013〕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教材征訂與發行工作由省統計局人教處委托省統計教育中心負責。
(二)考試報名和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共同負責。具體報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會同省統計局負責報名資格的終審。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高、中、初級資格考試時間定于10月13日(周日)一天。
統計中、初級資格考試原則上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高級資格考試全省統一集中在南京設立考點。
三、科目設置、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統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科目仍設《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統計工作實務》2科,初級資格考試科目仍設《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2科,中、初級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個半小時,采取閉卷筆答方式;高級資格考試科目設《高級統計實務與案例分析》1科,試題題型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時間為3小時,采取開卷筆答方式。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藍色、黑色墨水筆或簽字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橡皮等文具;參加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者,還可攜帶與考試相關的參考書籍、資料(非電子設備)入座。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
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統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者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
2.熱愛統計工作,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任務,遵守職業道德;
(二)報考統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者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統計專業初級資格。
2.大專畢業,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獲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獲碩士學位后從事統計及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獲得博士學位。
(三)報考統計初級專業技術資格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四)報考統計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下同)博士學位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2年;
2.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碩士學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統計師、會計師、審計師或者經濟師資格(以下簡稱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3年;
3.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本科學歷或者學士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4年;
4.獲得統計學或者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資格后,從事統計專業工作滿6年;
5.獲得非統計學或者非相近專業上述學歷、學位,取得中級資格后,其從事統計專業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五)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六)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中專或大專院校的應屆畢業生報考初級資格時,持學生證等有效證件即可。
五、報名組織
(一)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工作全省統一從4月22日開始,網上報名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5天。
中央各部委直屬單位和省各直屬單位的人員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報名。
(二)凡新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將有關報名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證件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4.從事統計工作年限的證明原件(報考初級資格者或獲博士學位報考中級資格者免)。
對于往年已參加過本項考試的報考人員,只需提交往年參考的準考證、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證件照片1張即可,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
(三)9月28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考試大綱及教材征訂
(一)2013年度統計初、中級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0年度的考試大綱;高級資格考試使用2012年度的考試大綱。各級別資格考試大綱均已公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
(二)教材征訂工作由江蘇省統計教育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到所在市統計局送交有關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時可一并辦理教材征訂事宜。各市統計局首次教材征訂數上報時間為5月31日前,上報補訂教材數的時間為6月14日前,教材征訂單(見附件3)請以傳真形式上報省統計教育中心,傳真:(025)83315364,聯系人:孫曉東。
七、成績查詢
12月下旬,報考人員可登錄國家統計局網站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欄或江蘇人事考試網查詢考試成績及合格標準。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蘇價費〔2003〕124號、蘇財綜〔2003〕41號)和《江蘇省財政廳、物價局關于同意收取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試收費的復函》(蘇綜財〔2009〕26號)的規定,2013年度統計專業技術中、初級資格考試按每人12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用;高級資格考試按每人11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用。
九、其他
有關考務技術問題和報考資格條件的咨詢,請登陸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服務指南查詢聯系方式。
附件: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江蘇省統計局
全國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試開始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置在課桌右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查對。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開始后60分鐘內,不得交卷退場。
(二)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考生應按照要求在試題卷、答題卡規定的位置準確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碼以及所在地區和單位等規定內容。
(三)中初級試卷題目均為客觀性試題,考生必須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填涂,注意對準答題號作答。如要修改,先用橡皮擦拭干凈后再重新填涂。答題卡所需要填寫的內容須使用藍色、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高級考試均為主觀性試題,考生必須使用藍色、黑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答題字跡要清楚、工整。
各級別考生除按要求填寫規定的內容以外,不得在答題卡上做其它任何標記,否則按違紀處理。
(四)中初級考試采取閉卷筆答方式,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文具用品。
高級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文具用品和參考書籍、資料。
各級別考生嚴禁攜帶傳呼機、手機、有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便攜式手提電腦等考試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
(五)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考試開始后,要獨立答卷,嚴禁交頭接耳、交換試卷、偷看他人試題答案等,也不得自行向其他考生借用文具和資料。要保持考場安靜,禁止在考場內吸煙。
(六)考場工作人員要嚴格管理。考生進入考場后,監考人員要認真核對準考證,對已經帶入考場的違禁物品統一存放在指定位置妥善保管。考試期間,發現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要及時提醒、制止,對嚴重違紀者在考場情況記錄卡上記錄考生準考證號碼,取消其考試成績。
(七)考生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對于試卷分發錯誤,試卷字跡模糊、有褶皺和污點等問題時,可以舉手詢問。
(八)考生在考試中途一般不得離開考場,如確需中途暫離考場的,須舉手示意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指定人員陪同。提前交卷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九)考試結束前30分鐘,監考人員提醒考生時間。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作答,將答題卡和草稿紙反扣在桌面上。嚴禁考生將試題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監考人員要收齊試題卷、答題卡和草稿紙,確認無誤封裝后方可離開考場。
(十)除佩帶考區主任、主考、巡視、監考等有關工作標志的人員外,與考試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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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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