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下半年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報考簡章
考生應誠信參考,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如出現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友情提醒: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已確認報名費網上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名費不含教材費)
一、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時間:2018年上半年2月26日至3月7日
2018年下半年9月2日至9月12日
2、報名照片上傳: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可直接點擊下載),使用該軟件考生自行對要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處理,生成文件名為'報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過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并自動通過照片審核。考生進行報名時,系統默認使用注冊時的照片(特別提醒:上傳的照片將用于各項執(職)業資格考試的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新注冊的考生請提供白底證件照,已注冊考生可沿用原來的照片。)。
3、全省(一級翻譯的考生和二級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須現場資格審核(2017年下半年曾報考的考生無須現場審核),其余考生不需要現場資格審核。)現場審核時間(除廈門外)
上半年3月8日至3月9日
下半年9月13日至9月14日
廈門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時間詳見廈門人事考試測評中心網站www.xmks.gov.cn。
3、 網上繳費時間:上半年2月26日至3月16日
下半年9月3日至9月21日(考生須通過資格審核后方能進行網上繳費)
5、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上半年5月11日起
下半年10月25日起
6、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
上半年:5月20日(星期日)
(考試語種為英、日語)
上午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2:00—5:00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
下半年:11月4日(星期日)
(考試語種為英語)
上午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2:00—5:00 二、三級筆譯實務
7、成績公布時間:上半年考試2018年7月下旬、下半年考試2019年1月中旬,考生可通過省人事考試中心網址(WWW.FJPTA.COM )查詢成績。
8、領取證書時間:省直考區上半年從2018年10月下旬、下半年從2019年4月中旬起(具體以網上領證通知為準),每周星期一、三上午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各設區市辦理領取證書事宜,可向當地人事職改部門或考試中心咨詢。
二、各報名點審核地址與聯系電話
三、考試收費
如遇繳費技術問題請撥E繳通24小時客服熱線400-8877-945。
報名費財政、物委核定的標準收費。翻譯筆譯考試報名費標準: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每科61元;一、 二、三級筆譯實務每科75元。
考生網上支付成功后,公共網上繳費系統會顯示本次繳費的電子票據信息(電子票據信息:用于確認考生身份、辦理報名、考試以及換取紙質票據等其他業務)。考生可根據電子票據信息上'代開票據識別碼”到省人事考試中心或指定銀行換取打印紙質財政票據。咨詢電話:0591-87615506
四、網上報名、繳費辦法和程序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首次考生均需進行用戶注冊并記錄用戶名及密碼(可登錄福建人事考試網www.fjpta.com從網上報名入口登錄);登錄后選擇考試,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交照片,照片通過審核后(免試考生須打印報名表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各報名點通過現場資格審核)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五、考試級別和科目
上半年考試語種為英語(一、二、三級)和日語(一、二、三級)。下半年考試語種為英語(二、三級)。各級別筆譯考試科目均為《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采用紙筆作答,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應考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主觀題應使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作答,客觀題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涂(姓名、科目代碼、準考證號必須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并用2B鉛筆在相應位置涂黑)。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六、考試地點
2018年上、下半年翻譯(筆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點設在福州,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七、報考條件
1、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均可報名參加英語一、二、三級翻譯(筆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2、根據人社部發[2011]51號文件精神,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筆譯)考試。
(一)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二)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七、免試條件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定,全國現有15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的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可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只限在校具有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的研究生,畢業后不具備免考條件。
全國現有15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和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八、其它
1、原省人事廳、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閩人函[2005]30號通知規定,自2005年起,各地區、各部門不再進行翻譯系列相應語種翻譯、助理翻譯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
2、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等級劃分與專業能力:二級筆譯翻譯為具有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良好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勝任一定范圍、一定難度的翻譯工作;三級筆譯翻譯為具有基本的科學文化知識和一般的雙語互譯能力,能完成一般的翻譯工作。
3、參加考試人員,須在當次考試內通過相應級別的筆譯2個科目考試,方可取得人事部統一印制并用印的相應級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4、取得二、三級筆譯翻譯資格(水平)證書,并符合《翻譯專業職務試行條例》翻譯或助理翻譯專業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聘任相應職務。
5、參加一級翻譯考試的人員,由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核發相應語種、相應類別一級翻譯考試成績通知書。達到國家統一確定的考試合格標準的考試成績長期有效。根據人社部發[2011]51號文件精神,今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簡稱地區)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中央單位)不再進行翻譯系列相應語種譯審和副譯審任職資格的評審。
6、考生應誠信參考,自覺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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