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財會[2016]58號
各區財政局、人社局: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蘇財會[2016]10號)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南京考區)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級別、科目及時間
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南京考區)定于9月10—11日舉行。考試科目及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科目考試均合格者,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參加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方可獲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二、報名條件
(一)中級資格考試報名
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按照《<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方法》(財會[2000]11號)執行。
1、報名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考試報名條件: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①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②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③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④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⑤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但必須扣除全日制在校學習的時間,會計工作年限計算到2016年12月31日。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名
申請參加2016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職改辦〔1986〕55號)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基本條件。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計算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
高級會計師實行考評結合, 獲得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且通過資格評審方可取得高級會計師證書。參加江蘇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符合《江蘇省會計專業高級會計師資格條件》(蘇職稱〔2012〕22號)的相關規定。報考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
(二)碩士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或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并擔任大中型企業財務負責人2年以上。
(四)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且累計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20年)以上,且取得會計師資格后從事會計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方法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1日-3月28日,不安排補報名時間。
報考人員(含在寧部屬單位及省屬單位的報考人員)登錄財政部統一網站“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進行網上報名,按照規定程序在網上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就近選擇區報名審核點,報名成功后,打印考生登記表,本人簽字確認,經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蓋章,下崗及待業人員由所在街道審核蓋章。持外地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需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南京市后方可報名。
(二)現場審核確認時間: 2016年3月27日-3月31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雙休日照常審核),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本人持考生登記表、居民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1張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會計師證書(適用于報考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到所選擇的報名審核地點進行資格審核確認(以上證件均為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復印件由審核點留存備查)。資格審核通過后,現場采集照片,一律不接收外傳照片。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6年3月27日-4月5日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自行在網上交納考試相關費用(報名費、考試費、書費和快遞費),報名點不接受現金,逾期則視同放棄報名。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蘇價費函[2004]52號規定,2016年度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科60元。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110元,其中:報名費10元、考試費100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8月21日-9月9日
考生登陸“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用書
2016年度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大綱由全國會計考辦印發,考試輔導用書由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按大綱要求和新修訂的法律法規的內容組織專家編寫并出版發行,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時自愿購買。各區財政局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嚴格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不得強行要求考生購買考試用書。考試用書網上征訂網上交費,由快遞直接寄給考生(快遞只適用江蘇省省內)。
五、現場審核地點及聯系電話
1、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審核地點:百子亭10號2樓(南京會計用品服務公司),聯系電話:57714140
2、中級資格考試審核地點及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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