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
寧人社函〔2012〕42號
各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勞動保障)局、民政局,寧東管委會,區直有關部門、中央駐寧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1〕50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4號),現將我區2012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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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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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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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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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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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2:00—4: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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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試方式
社會工作者考試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考生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3個科目,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報名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報名條件: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它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它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報名辦法
2012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我區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確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2月29日至3月23日
在上述報名時間內,考生可登陸“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網址:http://www.nxpta.gov.cn)“網上報名”欄目,進入我區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系統不間斷接受考生預報名。
網上報名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試。考生根據需要選擇考試類別、級別、科目。
2.填報信息。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填報錯誤或
提供虛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在打印報名表前,填報的信息可以修改,報名表打印后報考信息不能做任何修改。
3.上傳相片。考生須上傳近3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數碼照(格式為jpg,保存空間不大于20K)。考生上傳照片時,可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編輯軟件處理后再上傳,以保證格式的正確。照片必須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質量不合格的,考生須重新上傳。
4.打印報名表。考生可按照網上提示打印相關的《資格考試報名表》,由單位審核后加蓋單位公章,并由本人簽名。
(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現場資格審查確認時間:2012年3月19日至3月23日
網上報名后,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和證件到寧夏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地點:上海東路40號,電話:(0951)5099130,5099131。
現場資格審查須提交以下材料:
1.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按
(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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