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將于6月15-16日舉行。2013年黑龍江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1日-3月14日;繳費時間為2013年3月11日-3月25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6月6日-6月12日。 | |||
關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市(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農墾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9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2013年 |
09:00-11:00 |
|
14:00-16:00 |
||
2013年 |
09:00-11:00 |
(自備函數計算器) |
14:00-16:30 |
(自備計算器) |
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條件及流程
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116號)規定條件的人員(詳見附件1),均可報名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報名流程:考生首先進行網上報名,然后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自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完成后,考生完成報名流程。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資格審查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名無效。
凡涉及免試的考生,首先到報名考區的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初審通過后由考試管理機構于報名結束2個工作日內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復核,省人事考試中心將于5個工作日之內在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免試復核通過人員名單,通過復核考生應及時進行網上繳費。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正確選擇考區。在哈爾濱的中、省直單位(省農墾總局除外)考生登錄省直考區;省農墾總局的考生登錄省農墾總局考區;其他考生均按屬地管理,登錄所在市(地)的考區。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1日-3月14日。
報名考生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按照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網上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照片,從網上直接打印報名表(供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2012年度在外省市參加考試的考生,按新考生報考。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3月11日-3月15日(節假日休息)。
考生須到報名考區的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首次報名的考生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攜帶報名表(上交近期一張一寸免冠照片,貼在報名表的右上角空白處)和符合報考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畢業證、學位證書原件、單位出具的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申報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還需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證書原件);續考的免試考生(級別為考二科)也須提供所有證明材料。續考的考生(級別為考全科)只須攜帶報名表;在外省市參加2012年度考試的考生還須攜帶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出具的轉考證明,否則往年成績無效。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省直考區現場資格審查地點為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服務大廳(哈爾濱市香坊區中山路68號,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大樓香和街側門),其他考區現場資格審查地點由各考試管理機構確定。
各市(地)人事考試中心務必于2013年4月8日前將審核通過的報名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三)網上繳費
網上繳費時間為2013年3月11日-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及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專業資格和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黑價聯〔2011〕104號)規定,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每人報名費15元,每報考一科另加32元。
經現場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須重新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點擊“查詢修改”重新登錄,按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
網上繳費后,考生如需收據,請于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到報名考區考試管理機構領取。
報名結束后,省人事考試中心將按每名考生報名費15元下撥各市(地),作為組織考試報名費用。
三、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6月6日-6月12日。
本次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生按時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 “準考證打印”欄目,按要求錄入相關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準考證后,請仔細核對準考證上相關信息,如有問題須在2013年6月12日前與報名考區的考試中心聯系。
四、考場設置
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在哈爾濱市設置考場,其他市(地)不設考場。
五、考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考時必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軍人可持軍官證)原件,否則不允許參加考試。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函數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三)《土地登記代理實務》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六、參考用書
為便于考生學習,國土資源部地籍司組織專家編寫了《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地籍調查》、《土地登記代理實務》4冊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叢書,由中國農業出版社出版。有關考試用書事宜,請與該出版社聯系。
單 位:中國農業出版社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北路2號
郵政編碼:100125
聯 系 人:姚佳
電 話:010-59194907
七、信息查詢
有關考試信息,考生可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rsks.gov.cn)查詢。
各市(地)要嚴格按照《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2)做好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的宣傳、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以確保考試順利實施。
附件:1、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3年1月28日
附件1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人發[2002]116號)
一、報四科(《暫行規定》第二章第九條)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4年。
(二)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2年。
(三)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四)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五)取得理工、經濟、法律類博士學位,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工作滿1年。
二、報二科(《實施辦法》第七條)
在《暫行規定》下發前(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土地權利理論與方法》和《地籍調查》2個科目,只參加《土地登記相關法律知識》和《土地登記代理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土地登記代理相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計算,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附件2
2013年度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
網上報名 |
|
現場資格審查(節假日休息) |
|
網上繳費 |
|
各考區上報報名表 |
|
領取收據 |
|
網上打印準考證 |
|
考 試 |
2013年8月下旬左右 |
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rsks.gov.cn) 查詢考試成績 |
編輯推薦: | |||
2013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 |||
2013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輔導招生方案 | |||
2012年土地登記代理人考試證書領取專題 |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