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潮州注冊監理工程師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3月6日9:00-3月20日17:00,監理工程師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7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關于201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潮人社通〔2017〕20號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市直各有關單位,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考[2017]6號),現就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5月20日 | 9:00-11:00 |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 客觀題 |
14:00-17:00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客觀題 | |
5月21日 | 9:00-11:00 |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 客觀題 |
14:00-18:00 |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 主觀題 |
二、考試地點
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流程
(一)報名
該項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或報名登陸界面(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3月6日9:00-3月20日17:00。
考試收費標準按照粵價〔2001〕52號、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執行,考務費按每科65元收取。
(二)報考流程
1.用戶注冊和信息填報。考生登陸報名網站,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必須填寫本人聯系電話),并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3)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4)。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我市市屬單位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潮州市”報名點。
2.報名信息修改。考生如要進行信息修改,按照規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為便于考生找回用戶名、密碼,修改注冊信息,限制代報名行為,網上報名平臺在用戶注冊或登錄過程中,檢查考生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否唯一,如果唯一則可以綁定該手機。綁定手機后,考生可以使用手機號碼登錄系統,接收系統向綁定手機發送驗證碼進行身份驗證,通過驗證后,考生可以查看用戶名、重置密碼和修改注冊信息。
考生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考試且有科目合格的,請認真核對檔案號是否與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則無法滾動計算成績。出現該種情形時,考生可在繳費前聯系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要求修改;考試結束后,再提出檔案號信息修改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不予受理。
3.電子照片上傳。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考試合格后,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注冊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照片小于15K。
4.報名表打印。考生完成照片上傳、信息填報和報名信息確認后,請下載并打印《201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由于報名使用全國統一網報系統,報名結束后,系統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繳費。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在網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并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布后,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考生資格復核。
四、準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2017年5月15日9:00-5月19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表信息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市考試辦查詢更正。考試時,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務必在開考前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考生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2.按照國家關于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定精神,考試開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后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3.考室規則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4.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結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5.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復核通過后,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6.2017年繼續使用2014年版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五、成績公布及成績復核
(一)成績公布及合格標準劃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工作安排,考試成績計劃在2017年7月底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布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復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市考試辦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六、考后資格復核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考試機構資格復核的程序。考生在網上報名前自行對照報考條件,如實填報報考信息。
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并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按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網(www.gdcz.lss.gov.cn)發布的通知要求,按時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地址:市春榮路玉蘭園綜合樓3樓;電話:0768-2130159)提交復核資料(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1)。
在規定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2),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證書。
七、證書領取
證書領取采用以下兩種方式,考生自愿選擇:
(一)現場領取:考生留意我局網站(www.gdcz.lss.gov.cn)公布的領證時間,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市考試辦領取合格證書(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二)郵寄獲取:考生提交復核材料同時在市考試辦與郵局簽訂郵寄協議(清楚填寫收件人姓名、手機號碼、詳細地址),委托EMS以到付方式寄遞考試合格證書。
收費標準為:市區(湘橋區、楓溪區)12元;潮安區、饒平縣15元;省內其他城市18元。
八、其他事項
考試具體報名條件、專業對照表及其他相關事項,請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查詢考務文件。
附件:
1.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
(注意:以下所有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名。)
1.《報名表》一份(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見附件3)。
3.工作簡歷表一份(見附件4,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經辦人簽名)。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2),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6.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的監理資質證書(復印件)。
以上所有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由負責人簽名確認。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
2.代辦委托書
代辦人(簽名): 經辦人: 年 月 日
3.考生報考承諾書
考生報考承諾書
我自愿報名參加201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已閱讀關于該項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報考和復核過程中我將自覺遵守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現鄭重承諾:
1.報名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真實、準確、有效,如提供虛假證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擔一切責任;
2.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逾期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3.保證持真實、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以及準考證參加考試;
4.考試過程中,服從考試管理部門和考試工作人員安排,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遵守考場秩序和考場規則; 如有違法、違紀、違規及擾亂考場秩序等行為,自愿服從處理,接受處理決定;
5.本人已知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認同并遵守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相關規定,承擔相關責任。
考生簽名:
日期:
4.工作簡歷表
姓名: 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現報考_______考試,從事專業工作共 ___年,工作簡歷如下:
起止年月 | 單位名稱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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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曉報考條件、資格復核程序及相關要求,承諾遵守資格考試報考的有關要求,保證填報的信息完整準確。如本人成績合格,但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證書的處理。
考生簽名: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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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考生填報內容真實準確。
(單位蓋章)
經 辦 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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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fk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