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質量工程師考試時間為6月23日,2013年江蘇質量工程師考試報名從1月開始,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定;審核繳費事宜請關注各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3年6月17日起。
關于2013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省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2〕44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2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實施本考區考務組織工作。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2013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23日。
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均設立考點,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初、中級試題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
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或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1.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2. 報考質量專業初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3.報考質量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發布之日(2000年12月22日)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二)獲準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或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的“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即可取得質量專業相應級別的資格。
(三)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符合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各地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四)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一)2013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從2013年1月開始,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定,網上報名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5天。請報考人員登陸所在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進行報名。
(二)網報軟件采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管理,有關軟件將通過FTP平臺下發。
(三)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做好本地區此項考試的宣傳發動、報名資格初審等工作。要將報名方式、網址等及時對外公布,做好報考人員的咨詢服務工作,使報考人員有針對性地報名參加考試。
(四)報考人員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要求將有關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
對于往年參加過此項考試的報考人員,持往年準考證可直接辦理同級別考試的報考手續,無需再提供以上規定的材料,各市在組織報考時要做好此類報考人員的資格復審工作。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五)6月17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2013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他事項
(一)有關考務技術問題和報考資格條件的咨詢,請登陸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服務指南查詢聯系方式。
(二)有關教材征訂及培訓事宜參見附件。
附件: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教材征訂及培訓聯系方式
附件
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教材征訂
及培訓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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