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2年度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2012〕56號)的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2年度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2012年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蘇省常州質量技術監督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常州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常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二、工作計劃與考區設置
2012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17日。
6月17日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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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午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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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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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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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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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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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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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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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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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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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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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原則上在常州市設立考點,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報考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或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1.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