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網校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網根據期貨從業資格教材整理了《期貨法律法規》考點,希望對考生復習2014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有所幫助!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法律法規知識點解析
國有企業境外期貨套期保值業務管理辦法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 持證企業應在每月前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報告上月境外期貨業務情況,月報內容包括下列事項:
(一)期貨交易信用額度及授信機構;
(二)已占用的期貨交易保證金金額;
(三)持倉期貨合約品種、月份、數量、持倉方向、浮動盈虧金額;
(四)期貨交易平倉合約品種、月份、數量、買賣方向、價位、平倉盈虧金額;
(五)交割現貨的品種、數量、交割地;
(六)期貨交易相對應的現貨交易情況;
(七)期貨外匯帳戶購匯金額、匯往地點及機構名稱;
(八)期貨外匯帳戶匯入金額、匯入;
(九)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持證企業發生下列行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一)進出口權發生變化;
(二)境外期貨業務的負責人、風險管理人員和交易指令執行人員等從業人員發生變化;
(三)分立、合并或聯合經營;
(四)變更經營范圍;
(五)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六條 持證企業有下列行為時,應當自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許可證變更:
(一)變更法定代表人;
(二)變更名稱、住所;
(三)變更注冊資本;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事項。
編輯推薦:
更多關注: 期貨考試真題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時間 期貨從業資格考試教材
(責任編輯:昆凌)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期貨從業
[無憂通關班]
3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不過退費高端服務
期貨從業
[金題通關班]
2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圖書贈送校方服務
期貨從業
[金題強化班]
1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