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期貨從業資格考試課程 全面的了解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1年期貨從業資格考試相關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一、單選:(60題,每題0.5分)
1. 下列關于期貨交易的場所說法正確的是( )。
A.期貨交易可以任意選擇交易所
B.期貨交易必須在依法設立的期貨交易所進行
C.期貨交易必須在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交易場所進行
D.期貨交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交易場所進行
參考答案:D
答題思路:《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條規定,期貨交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期貨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交易場所進行。
2. 在我國,由( )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
A.期貨交易所
B.期貨業協會
C.中國銀監會
D.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
參考答案:D
答題思路:《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對期貨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
3. 期貨交易所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規定實行( )管理。
A.統一
B.集中
C.自律
D.集體
參考答案:C
答題思路:《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期貨交易所不以營利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規定實行自律管理。
4. 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解除職務的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負責人,或者期貨公司、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自被解除職務之日起未逾( )的,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
A.2年
B.3年
C.5年
D.10年
參考答案:C
答題思路:《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期貨交易所的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一)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解除職務的期貨交易所、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負責人,或者期貨公司、證券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員,自被解除職務之日起未逾5年;(二)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撤銷資格的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者投資咨詢機構、財務顧問機構、資信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驗證機構的專業人員,自被撤銷資格之日起未逾5年。
5. 當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決定采取緊急措施,并應當立即報告( )。
A.中國銀監會
B.中國證監會
C.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D.中國期貨業協會
參考答案:B
答題思路:《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當期貨市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期貨交易所可以按照其章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決定采取下列緊急措施,并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一)提高保證金;(二)調整漲跌停板幅度;(三)限制會員或者客戶的最大持倉量;(四)暫時停止交易;(五)采取其他緊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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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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