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兒童社會工作主要內容
一、宏觀的兒童社會工作
定義:兒童社會工作是面向整個社會的,是社會工作的宏觀領域。它主要包括:
1、推動有關兒童的立法
兒童社會工作的重要任務是推動政府在兒童福利、權益保護方面的立法,敦促政府在兒童營養、衛生等方面的投入,并積極為政府出謀劃策,提出更多關于兒童福利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2、促進對兒童的養育
兒童社會工作就是要通過多方面的努力,促進對兒童的良好的養育。首先是保證兒童的營養;其次是保證兒童有良好的居住環境。
3、推動兒童教育事業
包括:推動義務教育法的落實;提高家庭教育的質量;宣傳現代化的教育思想,提高全社會的教育意識和教育思想水平;幫助兒童養成健康心理;指導兒童與其他兒童友好相處,學會在集體中生活;教會他們面對生活中的各種問題等。
4、創造兒童快樂成長環境
游戲和娛樂是兒童生活的一部分,兒童社會工作者需要通過多方面的工作,為兒童開展好游戲和娛樂活動提供條件。
5、加強兒童衛生保健
一是婦嬰保健,即減少嬰兒死亡率;二是學校衛生工作,即通過傳染病的預防、健康教育等方法促成兒童健康發育成長,減少疾病的發生,全面提高其身體素質。
6、開展兒童家庭服務
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對家庭中兒童權益的保護;二是針對親子關系和兒童教育方面的服務,使父母與兒童之間、兒童與其他家庭成員或鄰里之間愉快、友好地相處;三是在社會上建立對個別"問題"兒童的服務機制等。
7.增強兒童權益的保護
通過流浪兒童救助、輟學失學兒童助學、發展偏差兒童矯治、殘疾兒童康復等手段,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保護兒童的健康成長,即對危害兒童健康的行為予以打擊;教會孩子自我保護、提高兒童自我保護能力等方法實施對兒童的保護。
8.提供兒童的信息與資訊
兒童社會工作者需要隨時了解兒童的發展需求,評估國家、社會采取的兒童福利措施,認識兒童問題,為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意見。此外,兒童社會工作還存在于公共關系層面上,即宣傳兒童權利、解釋兒童福利與服務的需求。
二、微觀的兒童社會工作
定義:微觀的兒童社會工作是指針對兒童個體的具體問題,運用專業的社會工作手法,幫助兒童及其家庭等社會環境解決兒童問題,為兒童提供健康發展機會和所需發展條件的一系列工作。
1、生活境遇不良的兒童的救助
這一層面的服務一直是兒童社會工作的重點所在。一般而言,這類兒童服務可分為支持性、保護性、補充性、替代性四種類型。
支持性服務是指通過個案、團體或家庭咨詢等方式,提高家庭的功能,強化父母的責任,促進兒童福利;
保護性服務則講求最小程度地改變兒童的生存環境,維護其發展過程的穩定;
補充性服務則是對兒童生活的基本生活狀況作必要的改善,但仍有部分保留;
替代服務指完全用替代性的措施改變其生存環境,此類服務是最底線的保護措施,針對需要短暫地或永久解除親子關系的家庭。
2、對孤兒、棄兒的救助
從社會工作角度,救助方式主要有家庭寄養、收養、兒童福利院安置等。家庭寄養的服務對象是孤兒、棄兒或因故父母無法照顧的兒童,選擇能夠為兒童提供健康全面發展的條件,及在經濟狀況、居住環境、生活水平、教育程度諸方面都是適宜的家庭,經社會工作者聯系協助并予以督導,逐漸使雙方能和諧相處。
收養服務是依據法律通過正常手續確立撫養關系的一種方式,面對因各種原因而無法被妥善照顧的兒童群體。
兒童福利院安置可以為孤兒、棄兒提供合乎衛生的飲食以及正常生活的充分照顧,還可提供醫療保健和教育,必要時有及時的個案工作,是一種普遍的、常用的方式。
3、殘疾兒童的康復和教育
為殘疾兒童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身體的康復、接受正常教育、接觸和適應社會等,來幫助他們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
4、對行為偏差兒童的矯治
行為偏差兒童是指在行為上偏離社會規范,異于正常兒童的個體。有時也特指在行為上有違法或犯罪特征的兒童,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通過社會化輔助、心理輔導、環境建設等專業手法,在兒童成長過程中實施影響。
5、對青春前期兒童的輔導
兒童末期一般進入青春發育的初期,兒童心理方面會出現許多"青春期困擾",這都需要社會工作者給予及時、正確的輔助和引導。
微觀兒童社會工作和宏觀兒童社會工作的關系
第三節 兒童社會工作主要方法
兒童社會工作有一些區別于其他人群社會工作的獨特方式,這是有兒童特殊的年齡、心里、社會等因素所決定的。
一、兒童個案工作的方法
(一)兒童個案工作的目標
兒童個案工作,一方面,直接啟迪兒童發展的需求,幫助其調整心理情緒狀態,激發發展的潛能,輔導其正常發展;另一方面,也要通過向兒童提供社會資源,改進其遭遇和社會處境,促進兒童的改變和成長。 應付眼前的困難是低層次的目標,有利于兒童的發展是最根本的前提和根本目標。
(二)兒童個案工作的特點
①工作對象具有較強的差異性和復雜性;
②工作方法的科學性與技術性;
③在本質上強調助人自助;
④堅持過程的系統性,從各個方面去分析整理兒童問題產生的環境原因及兒童自身的主觀原因;
⑤工作具有擴展性等。
社會工作者一方面要幫助兒童改變不良行為,輔導兒童正常發展;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促進兒童的改變和成長。
(三)個案工作方法在我國兒童工作中的運用
經常使用的兒童個案工作的兩種主要形式:
一種是面向兒童的個別談話。在學校、少先隊組織及家庭、居委會等社會組織結構中,面向兒童的個別談話一直是解決兒童,特別是有偏差兒童問題的重要方式。這種談話式的個案工作一般隨意性較大,專業技術的運用也不明顯,但其中也不乏成功的經驗。
另一種是面向兒童的咨詢服務。例如,學校和醫療機構進行成長心里咨詢和輔導,一些兒童組織及兒童服務性組織也都設立了面向兒童的輔導性的機構,熱線電話、專業課程等的開辦,越來越多經過專業訓練的社會工作者擔任了面向兒童的個案性的輔導工作。
二、兒童小組工作
(一)定義
兒童小組工作是以兒童團體(小組)為對象,運用團體動力程序與團體活動過程,使團體中的兒童達到社會性的發展、行為的改變,實現兒童個人與社會的和諧發展的專業方法。
(二)功能
可以滿足兒童朋輩交往的需求,還可以為孩子提供一個良好的教育環境,增加孩子們的歸屬感和責任感,為兒童健康發展方面提供了有利條件。
(三)要素與特點
兒童小組工作包含的基本要素有:兒童小組工作對象,兒童小組工作以識別、區分兒童群體的狀況,促進兒童群體的正面發展,運用群體力量促進兒童個體行為的矯治和社會性發展,運用多種方法實現兒童與群體、與群體成員之間的互動等為工作的重點。
特點:
①團體(小組)內外兒童間的溝通和互動;
②專業的技能和方法;
③兒童小組工作者的重要角色;
④重視非正式的兒童團體(小組)。
三、兒童社區工作
(一)定義與內涵
兒童社區工作以調動包括兒童在內的社區居民參與為重點,以營造社區內兒童健康成長發展的環境和引導兒童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與社會形成互動為工作目標,動員一切社會資源,服務于兒童,促進社區健全發展。
有三個方面的內涵:
①它是一種工作模式,在調查社區需要的基礎上,通過動員社區資源,爭取外殼里協助,培養社區居民,改善兒童生活質量,提高兒童乃至社會發展的水平;②它是一種綜合社會建設方式,通過對社區居民包括兒童在內的發動、參與和自助,為兒童創建一個安全、美好的生存環境;③它是一種理念,,即自助、互助和自決的精神,通過自身的努力,不是完全依賴政府、社會來解決包括兒童發展等社會性問題,兒童社區工作還傳遞著另一個現代觀念--兒童權利觀念。
(二)兒童社區工作的介入手段
1、從直接的物質性建設目標入手介入社區,主要是針對兒童的直接物質化目標的建設,如圖書館、博物館、教育中心;
2、從非物質的、教育性服務入手介入社區,主要是圍繞社區中兒童發展的需求,提供綜合的、全面的服務;
3、從社區兒童急需解決的問題,以兒童為中心的突發事件入手介入社區;
4、從動員組織社區內綜合服務的力量入手介入社區;
5、從建設社區相關社會輿論入手介入社區,通過大眾傳媒手段,影響社區輿論;
6、從發動社會資源、爭取社會力量入手介入社區,從社會整體發展的角度,為本社區兒童發展制定有關的政策,推動社會性兒童事務的發展,同時向政府部門、組織機構爭取所需的社會資源為本社區兒童服務。
兒童個案工作、兒童小組工作和兒童社區工作的關系
1、它們都屬于社會工作方法在兒童工作的應用,同樣需要遵守社會工作價值觀。
2、每一個社會工作方法之間有著一些聯系。如小組工作可以用一些兒童個案工作方法,而在小組和社區工作中也能發現個案并跟進,在有些情況下,在個案的跟蹤中也可以綜合運用社區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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