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師考試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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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簡介 | ||||||||||||||||||||
根據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精神, 從2006年9月1日起,國家對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辦法另行制定。通過職業水平評價,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英文分別譯為: 助理社會工作師Junior Social Worker 社會工作師Social Wor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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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考試 | ||||||||||||||||||||
根據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精神, 從2006年9月1日起,國家對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辦法另行制定。通過職業水平評價,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英文分別譯為: Junior Social Worker Social Wor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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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劃分 | ||||||||||||||||||||
社會工作者主要是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方法從事職業性社會服務的人員,他們主要是那些通過自己努力但是還是不能解決困難的人,比如去年的汶川地震受災的人,沒有人扶養的孩子,社會中的一些困難群眾,他們可以通過社工這個組織尋求幫助,社會工作者可以通過自己的機構或尋求政府的一些主管部門給予他們幫助,解決他們的困難,改善他們的生活質量,還有一些行為上有偏差的,心理上有問題的社會工作者可以給他們提供行為上的矯治和心理咨詢服務;在家庭方面一些親子關系不和諧的,家庭關系緊張的,社會工作者可以通過家庭服務幫助他們解決這方面的問題; 社會工作者是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他必須具務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為規范社會工作者職業行為,提高社會工作者專業能力,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國家建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所以得考試,如果你有報名參加今年的考試祝你今年考試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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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制度 | ||||||||||||||||||||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分為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三個級別。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評價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時間、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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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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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 | ||||||||||||||||||||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一般在2-3月份左右進行,各地具體報名時間不一,2014年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已經公布,可登陸當地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查詢報名通知。 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指定網站在線填寫提交報考信息,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資格審查及繳費手續,考生憑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具體報名安排詳見各省的報考文件)詳情查看:2014年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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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 | ||||||||||||||||||||
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分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和高級社會工作師三種。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四)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五)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二)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三)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四)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五)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六)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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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流程 | ||||||||||||||||||||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具體日期由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自行安排,網上報名時間不應少于15天。考生應提前關注,以免錯過考試報名。請考生關注各地人事部門、民政部門網站,或社會工作師考試網。
報考條件查詢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符合相關條件即可參加考試。 考試報名時間、報名入口 根據各省考務通知確定報名時間。在報名開始后點擊進入考試報名入口。 1、閱讀報名文件。同意協議即可進行下步操作 2、填寫基本信息。姓名、專業、身份證號及相關信息。 3、上傳照片。電子證件照片格式有統一要求,根據各地報名系統有所差別。考生可以根據要求下載圖片處理器進行修改確保上傳成功。 4、檢查更正填報信息,系統將生成報名號,記住報名號以便登陸查詢考試相關信息。 審核 審核時請攜帶學歷證書(或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相關證明。 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經單位核實并簽字、蓋章后,按屬地原則集中到各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審核、確認手續。考生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工作由人事部門會同民政部門共同進行。 繳費 審核通過后及時繳納相關費用。 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考前7天或15天打印準考證準備考試。 具體報名流程根據當年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文件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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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辦法 | ||||||||||||||||||||
報名一般采取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 ||||||||||||||||||||
報考材料 | ||||||||||||||||||||
社會工作師考試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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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時間 | ||||||||||||||||||||
2014年社會工作師考試備考又拉開序幕。根據人社部《201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2014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時間為6月14日、15日,詳情請關注中大網校社會工作師考試網考試動態欄目,我們將第一時間公布2014年社會工作師考試相關信息! | ||||||||||||||||||||
考試科目 | ||||||||||||||||||||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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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題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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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等級 | ||||||||||||||||||||
本職業共分四個等級 社會工作者四級 (國家職業資格四級) 社會工作者三級 (國家職業資格三級) 社會工作者二級 (國家職業資格二級) 社會工作者一級 (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職業等級:——社會工作者四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 (2)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相關專業大專學歷,經社會工作者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1959年以前出生,獲得中專或同等學歷,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社會工作者三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 (2)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學歷,連續從事社會工作2年以上。 (3)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含本科),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社會工作者四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社會工作者二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2)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學歷,取得社會工作者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社會工作5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獲得國家承認的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取得社會工作者三級職業資格證書,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社會工作者一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社會工作者二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社會工作3年以上,經社會工作者一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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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時間 | ||||||||||||||||||||
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查詢一般為考后3個月,各地人事考試中心在收到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合格標準文件后,再發布查詢考試成績的時間和辦法,成績查詢方式一般為網上查詢或者電話查詢,考友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查詢方式。點擊查看:2013年全國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查詢匯總 | ||||||||||||||||||||
成績管理 | ||||||||||||||||||||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 ,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 ||||||||||||||||||||
合格標準 | ||||||||||||||||||||
2013年社會工作師合格標準已經公布:依然沿用往年的60分(滿分100分)。 | ||||||||||||||||||||
社會工作師考試證書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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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時間 | ||||||||||||||||||||
社會工作師考試通過以后,請考生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報名點辦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領取方式: 個人領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或成績單領取(成績單在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單位)代領:憑代領人及持證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個別省禁止他人代領)。 攜帶資料:領取須持本人身份證(護照或駕照)原件、二寸免冠證件照片一張、準考證原件。 若代領,代領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證件。(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要求以當地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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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管理 | ||||||||||||||||||||
考試合格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在全國范圍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 ||||||||||||||||||||
社會工作師考試注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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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管理 | ||||||||||||||||||||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合格,由各省市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實行登記服務制度。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持有者按有關規定到省市民政局辦理登記手續和繼續教育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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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領取 | ||||||||||||||||||||
依據當地人事考試中心所發布通知為準。 證書辦理所需手續:辦理證書時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報名時所需的畢業證書原件,2寸照片1張、1寸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寫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一式三份。其中對報考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還需提交單位蓋章的《考試報名條件證明表》一式一份。 如果由單位集中辦理證書,除考生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辦證資料不變,同時需出示單位介紹信。如果委托辦理證書,除考生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辦證資料不變,同時委托代理人需出示身份證原件。 注:1、根據《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辦法的通知》(民發(2009)44號),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及時登錄進行網上登記,完善個人信息。自取得資格證書三年內未完成網上注冊登記,其資格證書將作為無效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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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iaoling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