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上砌體的養護時間不少于3晝夜;石灰土養生期不少于7d;基層保濕養生不宜小于7d;壁板縫混凝土養生期為14d。 2.在無結合粒料基層上灑布透層油時,宜在鋪筑瀝青層前1-2d灑布。 3.當沉井下沉到設計標高后經2-3d后下沉已穩定,必須進行沉井封底。 4.混凝土拌合物在氣溫20-30℃時,應在1h內澆筑;氣溫5-9℃時,應在1.5h內澆筑。 5.灌注水下混凝土的初凝時間不得早于灌注樁全部混凝土灌注完成的時間。 6.閉水試驗必須在回填和拆除井點以前進行,管道灌滿水水經24h后,進行試驗。 7. 承載比試驗中,對于加有水泥的試樣應在1h內完成工作,拌合后超過1h的試樣應予以作廢。 8. 對于水泥和石灰穩定類基層,設計文件一般有強度要求,強度指標為7d或60d無側限抗壓強度。 9. 抗滲性能試驗,試件一般養護至28d齡期進行試驗,特殊要求在其他齡期進行。 10.招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可修改招標文件,書面通知投標人;投標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投標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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