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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共同保證中,如果保證人之間未約定保證份額,則推定何種共同保證方式?
2.連帶共同保證人之中一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會取得什么權利?
3.對于一筆債務,在債務人提供的物保與第三人提供的保證并存的場合下,如沒有約定,到期債務人不清償債務,物保和人保的執行順序如何?
4.對于一筆債務,在債務人提供的物保與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的場合下,如沒有約定,到期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務人提供的物保和第三人提供的物保之間的執行順序如何?
5.在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對由此產生的締約過失責任如何承擔?
參考答案:
1.在共同保證中,如果保證人之間未約定保證份額,則推定何種共同保證方式?(P174)連帶共同保證
2.連帶共同保證人之中一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會取得什么權利?(P175)對債務人的追償權和對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
3.對于一筆債務,在債務人提供的物保與第三人提供的保證并存的場合下,如沒有約定,到期債務人不清償債務,物保和人保的執行順序如何?(P176)先執行債務人提供的擔保物,不足以償還全部債務的,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對于一筆債務,在債務人提供的物保與第三人提供的物保并存的場合下,如沒有約定,到期債務人不清償債務,債務人提供的物保和第三人提供的物保之間的執行順序如何?(P177)無先后順序
5.在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對由此產生的締約過失責任如何承擔?(P180)1、債權人無過錯的,擔保人、債務人對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2、債權人、擔保人均有過錯的,擔保人責任限額是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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