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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競合犯
想象競合犯,又稱想象的數罪、觀念的競合、一行為數法,是指一個行為觸犯了數個罪名的情況。
(1)行為人只實施了一個行為,即基于自然的觀察,在社會的一般觀念上被認為是一個行為,而不是從構成要件的評價上看是一個行為。
(2)一個行為必須觸犯數罪名,即因為該行為具有多重屬性或者造成多重結果,在構成要件的評價上符合數罪的構成要件。
對于想象競合犯,由于行為人只有一個行為,所以從一重罪處斷。
例如,竊取屬于國家秘密的國有檔案,成立竊取國有檔案罪與非法國家秘密罪的想象競合犯,擇一重罪處罰。
再如,用人單位以剝奪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情節嚴重的,成立強迫職工勞動罪與非法拘禁罪的想象競合犯,擇一重罪處罰。
又如,行為人從窗外扔西瓜,砸死一人、重傷一人,成立過失致人死亡罪與過失致人重傷罪的想象競合犯,擇一重罪處罰。
例如(2002年試卷二第31題)甲欲開槍殺乙,射擊的結果卻是導致乙重傷,同時導致乙身邊的丙死亡。關于本案,下列哪些說法是錯誤的?
A.認定甲的行為成立一個故意殺人罪即可
B.認定甲的行為成立一個故意殺人未遂和一個過失致人死亡罪
C.認定甲的行為成立一個故意殺人罪和一個過失致人重傷罪
D.認定甲的行為成立一個故意殺人罪和一個故意殺人未遂,實行并罰
本案屬于具體的事實認識錯誤中的打擊錯誤,同時存在想象競合的情形。按照法定符合說,甲成立對乙的故意殺人罪未遂與對丙的故意殺人罪既遂的想象競合犯,擇一重罪處罰,即按照一個故意殺人罪既遂處罰即可。按照具體符合說,成立對乙的故意殺人未遂與對丙的過失致人死亡的想象競合犯,擇一重罪處罰。司法考試命題堅持法定符合說的觀點,只認定一個故意殺人罪即可。所以A選項正確,BCD三選項錯誤。
注意刑法分則的一個特殊規定,即第204條第二款:"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前款規定的欺騙方法(騙取出口退稅款),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條的規定(逃稅罪)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騙取出口退稅款罪)處罰。"
例如2008年試卷二第59題C選項:丙公司繳納200萬元稅款后,以假報出口的手段,一次性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400萬元,丙公司的行為分別構成逃稅罪與騙取出口退稅罪,實行數罪并罰。該選項說法正確,按照刑法204條的規定,丙公司將已經繳納的稅款騙回來的行為成立逃稅罪,超出已繳納稅款的部分成立騙取出口退稅款罪,數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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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