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91麻豆免费免费国产在线_男女福利视频_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小向美奈子_在教室里和同桌做校园h文

當前位置:

新刑事訴訟法習題:專門機關

發表時間:2014/4/17 14:14:51 來源:互聯網 點擊關注微信:關注中大網校微信

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備考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中大網校司法考試網特地整理了《刑事訴訟法》考點練習供大家參考,希望給您的備考帶來幫助!

1.【真題難度】依據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下列說法錯誤的有:

A.某法院受理被告人甲涉嫌盜竊一案后,甲的朋友教師戊作為甲委托的辯護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對甲的取保候審

B.某法院決定對涉嫌分裂國家罪的被告人乙取保候審,乙因工作需要須到外省市參加培訓,則需經過作為執行機關的國家安全機關批準

C.某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丙作出逮捕決定,應當將逮捕決定書送交市公安機關執行,該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將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24小時內通知丙的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

D.丁因過失致人重傷罪被人民法院以提供保證金的方式決定取保候審,后因丁在一次傳訊時沒有及時到案,法院沒收其已交繳的保證金,并責令其重新交納保證金后仍對其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此時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重新計算

2. 【真題難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甲與某軍事部門有業務往來。一日,甲到該部門洽談工作,趁有關人員臨時離開將一部照相機竊走。該照相機中有涉及軍事機密的照片。關于本案,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A.本案應該由公安機關負責立案偵查

B.偵查機關決定對其監視居住,如果其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C.如果決定甲在住處執行監視居住,人民檢察院對甲監視居住的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D.在偵查階段,甲可以聘請他正在考司法考試的朋友為其辯護人

3. 【真題難度】藍天和白云因共同搶劫被甲區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該公安機關決定對二者采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藍天在住處執行,白云因無固定住處而在指定的居所執行,據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甲區公安機關決定白云在指定的居所執行的,要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

B.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二者的家屬

C.二者委托辯護人,都適用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委托辯護人的規定

D.只有白云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參考答案:

1.【答案】CD.

【解析】新《刑事訴訟法》第95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所以A選項正確。

該法第69條第1款第一項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國家安全機關決定取保候審的,由國家安全機關執行。本題B項中乙涉嫌分裂國家罪,故取保候審的決定與執行機關是國家安全機關。故B項正確。

該法第91條第2款規定,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C選項為原刑訴法司法解釋的規定,所以錯誤。因此,C項正確。根據《刑訴解釋》第74條規定,被取保候審人違反應當遵守的規定,被依法沒收保證金后,人民法院仍決定對其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連續計算。因此,所以D選項錯誤。

【陷阱分析】本題考查了兩處修改取保候審原來規定之處。另兩處分別考查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和“同一機關,連續計算;不同機關,重新機關”的司法解釋。

2.【答案】ABCD

【解析】新《刑事訴訟法》第290條第1款規定,軍隊保衛部門對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所以A選項錯誤。

該法第73條第1款規定,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本案不屬于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這三類案件,所以不可以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所以B選項錯誤。

該法第73條第4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和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C選項是在住處監視居住,所以錯誤。

該法第95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該法第33條第1款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D項在偵查階段,委托非律師辯護人為其辯護人,所以錯誤。

【陷阱分析】本題是考查對法條的準確記憶。

3.【答案】CD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73條第1款規定,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因無固定住處被指定居所執行的,不需要經過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所以A選項錯誤。

該條第2款規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在住處執行監視居住的,因為并沒有和家屬分開,所以不適用該款。故B選項錯誤。該條第3款規定,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辯護人,適用本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所以C選項正確。

該法第74條規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依據原刑訴法,只有被羈押(拘留或逮捕)的期限才折抵刑期,但是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在性質上有些類似羈押,所以在刑期上規定了折抵,只是要比羈押的折抵程度上弱一些。而在住處監視居住的,沒有達到類似羈押的程度,所以其期限不折抵刑期,故D選項正確。

【陷阱分析】監視居住在往年的考試中,一次都沒有考查過,因為原來其為取保候審的替代性措施,加之其執行上的難度,所以實踐中其被運用也很少。

此次刑訴修改,把監視居住制度完全換臉了,把其從取保候審的替代措施,搖身一變變成了逮捕的替代性措施,此對減低羈押率勢必會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加上對監視居住的具體規定做了較大幅度完善和增加,所以,其今年一定會成為重點考查對象。

本題既是從細節上對比考查了在住處執行和在指定居所執行監視居住的區別,也希望考生在掌握立法重要修改點的同時,重點從這些規定上,從嚴、從細、從準把握。

編輯推薦:

新刑事訴訟法真題答案及解析更正匯總

2014年司法考試卷二刑事訴訟法模擬練習

更多關注: 考試教材 在線模考 報考指南 歷年真題

(責任編輯:lqh)

2頁,當前第1頁  第一頁  前一頁  下一頁
最近更新 考試動態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