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備考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中大網校司法考試網特地整理了《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考點供大家參考,希望給您的備考帶來幫助!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和性質
(一)行政立法的概念
法學上往往賦予“行政立法”以不同的含義。筆者認為,行政立法是行政機關根據法定權限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發布行政法規和行政規章的活動。
(二)行政立法的性質
1、憲政行為說
2、行政行為說。該說又可分為授權立法說和職權立法說兩派。
二、行政立法的分類
(一)職權立法和授權立法
分類標準:行政立法權的取得方式。
1、職權立法。是指行政機關根據憲法和組織法所賦予的行政立法權所進行的立法活動。
2、授權立法。是指行政機關根據單行法律和法規或授權決議所授予的立法權而進行的立法。
(二)執行性立法和創制性立法
分類標準:行政立法的功能。
1、執行性立法。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執行或實現特定法律和法規或者上級行政機關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規定而進行的立法。
2、創制性立法。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填補法律和法規的空白或者變通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以實現行政職能而進行政法英杰的立法。
(三)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分類標準:行政立法的主體。
1、中央行政立法。是指中央行政機關制定和發布行政法規和規章的活動。
2、地方行政立法。是指地方行政機關依法制定和發布行政規章的活動。
三、行政立法的原則
(一)民主立法原則
(二)法制統一原則
(三)可操作性原則
四、行政立法的程序
(一)行政法規、規章的提議和起草
(二)行政法規、規章草案的審查和審議
(三)行政法規、規章的發布
(四)行政法規、規章的修改和廢止
制定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行為
一、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概念
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機關及被授權組織實施法律和執行政策,在法定權限內制定的除行政法規和規章以外的決定、命令等普遍性行為規則的總稱。
(一)制定主體
(二)制定程序
(三)名稱
(四)性質
二、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種類
(一)創制性文件
創制性文件,是指行政機關或被授權組織為不特定公眾創設新的權利義務的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它有兩類,即政法英杰依職權的創制性文件和依授權的創制性文件。
(二)解釋性文件
解釋性文件,是指行政機關為了實施法律、法規和規章,統一各個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理解及執行活動,對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解釋而形成的規范性文件,包括法定解釋性文件和自主解釋性文件。
(三)指導性文件
指導性文件,是指行政機關對不特定公眾事先實施書面行政指導時所形成的一種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
三、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
(一)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并非都是法源
(二)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都是“依據”
(三)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的位階
本章思考題:
1、簡述行政立法的概念和性質。
2、簡述抽象行政行為和具體行政行為的區別。
(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