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試大綱有哪些變化?
與2016年相比,2017年司法考試大綱在總體框架不變的基礎上,主要有以下變化:
一是為加強憲法實施,維護憲法權威,在憲法科目中增加了“特別行政區公職人員就職宣誓”考點。
二是為貫徹落實《民法總則》,對民法科目相關章節內容及考點進行了調整完善,確保與《民法總則》規定一致。
三是根據立法及司法實踐發展,對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商法等科目的考點進行了修訂完善,并根據2017年3月底前法律法規修訂情況,對大綱附錄法律法規目錄進行了相應增刪。
四是在考試說明中明確,在數個試點考場采取部分試卷計算機答題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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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