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審計師考試于10月14日舉行,為幫助考生備考2012年審計師考試,中大整理了2012年審計師考試審計理論與實務之《理論與方法》輔導講義,幫助考生備考。
三、詢問
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有關人員了解關于審計事項的信息。常在運用審閱、核對、復查等方法發現疑點和問題后加以運用。
四、外部調查(修訂,掌握P114)
即指向與審計事項有關的第三方進行調查。外部調查所取得的證據具有較高的可靠性。
1、外部調查方式:現場調查與函證。
函證:審計人員為證明被審計單位會計資料所載事項而向其他有關單位發函詢證而取得審計證據的方法。函證過程由審計人員控制。
函證分為積極函證和消極函證。
(1)積極函證要求收函單位對函詢事項無論與事實相符與否,都應給予復函。
(2)消極函證只是在收函單位發現函詢事項與事實不符時,才予以復函。
2、外部調查內容P114
五、重新計算(修訂)
即指審計人員以手工方式或者使用信息技術對有關數據計算的正確性進行核對而取得審計證據的方法。重新計算所取得的證據具有較高的可靠性。
適用范圍P115。
六、重新操作(修訂)
是指對有關業務程序或者控制活動獨立進行重新操作驗證。
七、分析
一般而言,在整個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都運用分析方法。常用的分析方法有:比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趨勢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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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