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審計理論與方法
第一章 總論
第一節 概述
知識點一、審計的產生與發展
(一)我國國家審計的產生和發展
西周時期出現了我國國家審計的萌芽:中央政權設置的官職中設立“宰夫”一職
隋唐時期是我國封建王朝審計進入日臻完備的階段:建立了比較獨立的審計機構,刑部之下設“比部”
宋代是我國有史以來首次以“審計”一詞命名建立審計機構的朝代:審計司和審計院
(二)內部審計的產生和發展
——內部審計是經營管理實行分權制的產物
20世紀40年代,內部審計進入現代發展時期。
2.審計的領域,從財務審計擴大到效益審計。
1941年,美國成立了“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
(三)國外社會審計的產生與發展
英國式審計----1753年英國創立了世界上第一個會計師職業團體,即“愛丁堡會計師協會”。
美國式審計——1776年在紐約公布了《公共會計師法》,1777年正式組建了美國公共會計師協會,1916年改組為美國會計師協會,1957年改組為美國注冊公共會計師協會。
知識點二、審計的涵義
幾個相關概念
審計主體——實施審計的主體,即接受審計授權人(或委托人)的授權(委托)而成為實施審計的主體。
審計客體——接受審計的主體,是指接受審計人審計的經濟責任承擔者和履行者,即被審計單位。
審計對象——具體審計內容,是以各種資料反映的被審計單位在一定時期內全部或部分經濟活動,即審計客體的經濟活動,具體為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知識點三、審計獨立性
一、審計獨立性(審計本質特征)表現
1.機構獨立(組織獨立)
2.經濟獨立
3. 業務工作獨立
4.人員獨立
第二節 審計的職能、地位和作用
知識點一、審計職能
1.經濟監督職能(基本職能)
2.經濟評價職能
3.經濟鑒證職能
知識點二、審計的地位
無論是國家審計、內部審計還是社會審計,都處于社會經濟生活的監督控制地位。
知識點三、審計的作用
——指在審計實踐中履行審計職能所產生的客觀影響和實際效果。
一方面,審計的作用可以概括為防護性作用和建設性作用。
另一方面,審計的作用還體現在其發揮職能產生的影響方面:保證作用、促進作用和調控作用。
第三節 審計分類
按審計主體分類 | 國家審計(特點是法定性和強制性;獨立性;綜合性和宏觀性) |
內部審計(特點是內向性、廣泛性、及時性) | |
社會審計(特點是獨立性、委托性和有償性) | |
按審計的內容分類 | 財政財務審計 |
財經法紀審計 | |
效益審計 | |
按審計的范圍分類 | 全部審計 |
局部審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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