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審計理論與方法
第四章 審計目標與審計程序
第一節 審計目標
知識點一、審計目標概述
(一)含義——審計行為的出發點,是審計目的的具體化,不同審計業務其審計目標不同
審計目標的確定取決因素:社會需求和審計界自身的能力與水平
知識點二、總體審計目標和具體審計目標
(一)總體審計目標
1.國家審計總體目標
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2.內部審計的總目標
促進組織完善治理、增加價值和實現目標。
3.社會審計的總目標
主要針對財務報表審計,由于財務報表審計屬于鑒證業務,因此,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規定,注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包括兩個方面。
(二)具體審計目標——總體審計目標的細化,審計項目具體內容所確定的審計目的
1.一般審計目標:進行相關項目審計均應達到的目標
2.個別審計目標
第二節 審計程序
知識點一、國家審計的審計程序
(一)審計計劃階段
審計工作方案內容: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審計內容與重點、審計工作組織安排、審計工作要求。
(二)審計實施階段
1.成立審計組:實行組長負責制。注意的問題:人員素質;保持人員的連續性;遵守回避制度
2.進行調查了解: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內部控制制度與執行情況;信息系統控制情況
3.編制審計實施方案
調整審計實施方案的情形(6種)。
4.獲取審計證據,進行審計記錄
5.檢查重大違法行為
(1)可能與重大違法行為有關的事項(6種)
(2)判斷可能存在的重大違法行為應關注的情況(5種)
(3)發現重大違法行為線索可以采取的應對措施(8種)
(三)審計報告階段
1.編審、復核、審理、簽發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
(1)審計報告的分級質量控制規定:審計組、審計機關業務部門、審理機構、審計機關負責人
(2)可以采用專題報告、審計信息等方式向本級政府、上級審計機關報告的事項(6種)
2.公布審計結果
3.檢查審計整改情況
知識點二、內部審計的審計程序
(一)制定年度審計計劃
(二)準備階段
確定重要性和審計風險;編制審計方案;發出審計通知書
(三)實施階段
1.測試內部控制;2.獲取審計證據;3.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四)終結階段
1.編制審計報告;2.分級復核審計報告;3.后續跟蹤
知識點三、社會審計的審計程序 ——財務報表審計為例
與國家審計程序相比,社會審計程序還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由于社會審計是受托審計
二是由于社會審計只是獨立地履行公證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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