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審計理論與方法
第八章 審計抽樣 (中級要求)
第一節 審計抽樣概述
知識點一、含義
指審計人員從審計對象總體中選取一定數量的樣本進行測試,并根據測試結果,推斷總體特征的一種審計方法,包括統計抽樣方法和非統計抽樣方法。
審計抽樣不適用的情形(6種)
審計人員可以對審計事項中的全部項目進行審查的情形(3種)
知識點二、審計抽樣的種類
(一)統計抽樣
特征:1.隨機選取樣本;2.利用概率論評價樣本結果和計量風險
(二)非統計抽樣
也稱為判斷抽樣,一般是審計人員根據專業判斷來確定樣本量、選取樣本和對樣本結果進行評估。
(三)抽樣方法的選擇
取決于審計人員對成本效果的考慮:非統計抽樣可能比統計抽樣花費的成本要小,但統計抽樣的效果可能比非統計抽樣要好。
(四)統計抽樣與專業判斷
在運用統計抽樣時仍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需要審計人員運用正確的判斷來解決,所以統計抽樣并不排除專業判斷。
知識點三、審計抽樣風險及其控制
(一)抽樣風險及其控制
1.抽樣風險
指審計人員依據樣本測試結果形成的審計結論,與審計對象總體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可能性。
2.抽樣風險的控制
控制措施:一是調整樣本量,增加樣本量可以降低抽樣風險;二是采用恰當的抽樣方法,合理地保證樣本的代表性。
(二)非抽樣風險及其控制
1.非抽樣風險
指由于采用抽樣審計方法之外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風險,即審計人員因采用不適當的審計程序或方法,或因誤解審計證據、工作疏忽等而未能發現樣本中實際存在的誤差的可能性。
2.非抽樣風險的控制
控制措施:對審計人員有效的訓練,對審計程序的精心設計,對審計工作的適當計劃、指導、監督和復核等
第二節 審計抽樣的基本程序和樣本選取方法
知識點一、審計抽樣的基本程序
確定審計對象總體
在確定總體時,審計人員應注意如下幾個方面:
1.相關性與完整性
2.項目的同質性
3.項目的可辨性性
4.項目的充分性:數量達到要求
抽樣結果評價的具體程序和內容:分析樣本誤差;推斷總體誤差;重估抽樣風險;形成審計結論
知識點二、審計抽樣中樣本的選取方法 ——隨機選樣法
(一)簡單隨機選樣法
特點:利用計算機取得隨機樣本可以提高效率,減少人為錯誤的可能性。
(二)系統選樣法——等距選樣法
抽樣間距的計算方法:抽樣間距=總體容量/樣本量
第三節 統計抽樣方法在內控測試中的具體運用
知識點一、屬性抽樣法基本原理
是一種用來推斷總體中具有某一特征的項目所占比率的統計抽樣方法。
知識點二、屬性抽樣法基本步驟
(一)根據審計目標確定審查總體,并定義屬性和誤差
(二)確定抽樣參數
參數及對樣本規模的影響:
可容忍誤差率:可容忍誤差越大,要求的樣本規模越小
預計總體誤差率:總體誤差越大,要求的樣本規模越大
可靠性程度:可靠性程度要求越高,要求的樣本規模越大
第四節 變量抽樣法在實質性測試中的具體運用
知識點一、變量抽樣法基本原理
變量抽樣法是一種能夠對總體的數量余額作出估計的統計抽樣方法。
知識點二、變量抽樣法基本方法
(一)單位均值估計法:以單位均值估計總體均值和總值
(二)差異估計法:通過樣本記錄值和審計值的差異推斷總體記錄值和審計值的差異,進而對總體記錄值作出評價
(三)比率估計法:通過審計值與樣本記錄值的比率推斷總體審計值與記錄值的差異,進而估計總體記錄值并對原記錄值作出評價。
知識點三、變量抽樣法基本步驟
參數及對樣本規模的影響:
總體容量(正向);預計總體標準差(正向);可容忍誤差(反向);預計總體誤差(正向);可靠性程度(正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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