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1:審計機關及其負責人的任免
1、中央審計機關的設置以及負責人的任免
審計長是審計署的行政首長。審計長由總理提名,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人選,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或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任免。副審計長由國務院任免。
2、地方審計機關的設置以及負責人的任免
地方審計機關實行雙重領導體制:
本級政府行政首長和上級審計機關
地方審計機關負責人的任免也應該依照法定程序。
知識點2:審計監督的原則
1、依法審計原則。
審計機關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進行審計監督。
2、獨立審計原則。
審計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知識點3:審計法涵義和審計法律關系
(一)涵義:調整審計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審計法的淵源:《憲法》關于國家審計的規定、《審計法》、關于國家審計的行政法規(審計法實施條例)、關于審計的規范性文件(部門規章)、地方審計法規。
(二)審計法律關系
審計法律關系要素:
(1)主體。國家審計機關、審計人員、被審計單位和第三方
(2)客體。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行為
(3)內容。主體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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