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講 股權性籌資
知識點:股權性籌資
(一)吸收直接投資
1.不以股票為媒介,是非股份制企業籌集股權資本的一種基本方式。
2.出資形式(多樣化):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
3.吸收直接投資籌資的優缺點
(二)發行普通股籌資
1.普通股東的權利
(1)表決權;
(2)優先認股權;
(3)收益分配權;
(4)剩余資產分配權;
(5)股份轉讓權。
2.股票發行定價
(1)定價基礎——股票的內在價值
①未來收益現值法(最具科學性):股票價值等于預期未來可收到的全部現金性股息的現值之和。
②市盈率法:市盈率=每股市價/每股收益
股票價值=參考市盈率(P/E)×預測每股收益(EPS)
③每股凈資產法
④清算價值法
(2)股票發行的實際定價方式
①固定價格定價法
②市場詢價法
③競價發行
【提示】按照我國《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的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可以通過向網下投資者詢價的方式確定股票發行價格,也可以通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自主協商直接定價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確定發行價格。
3.普通股籌資的優缺點
(三)留存收益(內部股權資本)籌資
1.留存收益來源渠道
(1)盈余公積(指定用途)
(2)未分配利潤(未限定用途)
2.留存收益籌資的優缺點
第02講 債權性籌資、衍生工具籌資
知識點:債權性籌資
(一)發行公司債券籌資
1.公司債券類型
(1)公開發行與非公開發行
(2)記名債券與無記名債券
(3)可轉換債券與不可轉換債券
(4)擔保債券與信用債券
2.公司債券發行資格與發行條件
(1)《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具有發行債券的資格。
(2)《證券法》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②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③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①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于繼續狀態;
②違反《證券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集資金的用途。
3.公司債券發行價格決策
(1)影響發行價格的因素
(2)債券發行價格確定方法
債券發行價格=票面利息×(P/A,市場利率,債券期限)+面值×(P/F,市場利率,債券期限)
4.公司債券籌資的優缺點
(二)長期借款籌資
1.長期借款的種類
(1)用途:固定資產投資借款、更新改造借款、科技開發和新產品試制借款。
(2)提供機構:政策性銀行貸款、商業銀行貸款、信托投資貸款、財務公司貸款。
(3)有無擔保:抵押貸款、信用貸款。
信用借款的風險比抵押借款的風險要大,因此利率通常較高且往往附加限制條件。
2.長期借款的保護性條款
(1)一般保護性條款:對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及償債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條款;
(2)特殊性保護條款:針對某些特殊情況而提出的保護性措施。
3.長期借款利率及預期
(1)利率高低的影響因素:借款期限(同向)、借款企業信用(反向)。
(2)固定利率制(利率上升)VS浮動利率制(利率下降)。
4.長期借款籌資優缺點
(三)租賃籌資
1.直接租賃
出租方直接向承租方提供租賃資產的租賃形式,只涉及出租方和承租方。
2.杠桿租賃
(1)出租人只投入部分資金(一般為20%~40%),其余資金則由將該資產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抵押貸款獲得,涉及三方關系人(出租方、承租方、資金出借人);
(2)對承租方來說,杠桿租賃和直接租賃沒有區別;
(3)對于出租方而言,其既是資產的出租者,也是款項的借入者。
3.售后租回
承租方先將資產賣給出租人,再將資產租回的租賃形式。
知識點:衍生工具籌資——兼具股權和債權籌資雙重屬性
(一)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由公司發行并規定債券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內可按約定的條件將其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
1.可轉換性
(1)負債轉換為普通股,不額外增加資本。
(2)這種轉換是證券持有人的一種期權,證券持有人可以選擇轉換,也可以選擇不轉換而繼續持有債券。
2.轉換價格和轉換比率
(1)轉換價格是轉換發生時投資者為取得普通股每股所支付的實際價格,通常比發行時的股價高出20%~30%。
(2)轉換比率是債權人通過轉換可獲得的普通股股數??赊D換債券的面值、轉換價格、轉換比率之間存在下列關系:
轉換比率=債券面值÷轉換價格
3.發行可轉換債券籌資的優缺點
(二)認股權證
1.認股權證概念與特征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可認購其股票的一種買入期權(看漲期權),賦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以預定價格優先購買一定數量普通股的權利??蓡为毎l行,也可依附于債券、優先股、普通股或短期票據發行。
2.認股權證的作用
(1)發行認股權證可以為公司籌集額外的資金。無論認股權證是單獨發行,還是附帶發行,都可以按一定價格出售,并且不用支付利息、股息,也不必按期償還,從而為公司籌集一筆額外的資金。
(2)認股權證可以促進其他籌資方式的運用。如單獨發行的認股權證有利于未來發售股票,依附于債券的認股權證,可促進債券的發行。
(3)有利于推進股權激勵機制。通過給予管理者和重要員工一定的認股權證,可以提高其工作積極性,將員工自身利益與企業價值增值緊密聯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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