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資金是指各級政府為扶助或支持某一項目撥或貸的資金。
按資金性質分為無償和有償。
按區域分類為國內和國外,國內分類為中央、省、市、縣。
按用途分類為:農、林、工業、能源、交通、教育、衛生、環境、民政、國防等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項目。
按資金渠道分為:財政撥付與銀行優惠貸款。由此可見專項資金來源廣、種類多,使用范圍大、數額多,加強其使用的監督,審計部門首當其沖。
專項資金的特點:
1、來源于財政或上級單位
2、用于特定事項
3、需要單獨核算
專項資金審計的內容和重點:
1.專項資金項目計劃的下達和執行情況。
2.專項資金的分配、撥付和使用情況。
3.專項資金財務管理情況。
4.項目實施和效益情況。
專項資金審計的流程:
1.根據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確定審計項目;
2.開展審前調查,編制審計工作方案和審計實施方案,組成審計組,并于實施審計3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3.測試評價內部控制,確定實質性測試范圍,根據審計目標確定審計的步驟和方法,收集審計證據,并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4.審計組提出審計報告,經審計組長審核、按照規定的程序審批后,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被審計單位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
5.審計組將征求意見后的審計報告連同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書面意見、審計實施方案、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等,報分管領導審核;
6.審計組擬定審計報告等相關審計文書,經審計組組長或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送法制部門審理;
7.主要領導主持召開審定審計項目審理委員會(局委會),對審計報告及相關審計資料進行審理,形成審理業務會議紀要、審計報告或審計決定;
8.向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出具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等文件。
專項資金審計的方法:
1.順藤摸瓜法。
2.調查法。
3.銀行存款核對法。
4.分析性復核法。
專項資金審計的重要環節:
1.注重賬簿審計的同時,不能忽視實際項目的審計。
2.注重賬面的收支憑證的同時,不能別忽視銀行票據的審計。
3.重視資金使用的同時,不能忽視資金使用效益。
4.注意資金到位率的同時,不能忽視資金到位的時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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