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3·綜合分析題】(2008年試題)
資料:
甲企業屬裝備制造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2007年發生的部分經濟業務如下:
1.2月5日,在建工程領用生產用原材料160 000元;原購入批材料時,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25 500元。
2.2月18日,銷售一批產品給某小規模納稅企業,價稅合計為1 170 000元,款項已存入銀行。
3.5月6日,一項固定資產報廢,該固定資產于2005年5月16日取得,賬面原值為60 000元,預計凈殘值為3 000元,預計使用年限為5年.該項固定資產按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
4.5月16日,自行研究開發某項專利技術發生支出40 000元。
5.12月31日,甲企業“應收賬款——A公司”明細賬戶借方期末余額為6 000元.“應收賬款——B公司”明細賬戶貸方期末余額為1 000元,“預收賬款——C公司”明細賬戶貸方期末余額為10 000元,“預收賬款——D公司”明細賬戶借方期末余額為3 000元,“壞賬準備一應收賬款”明細賬戶貸方期末余額為1 500元。
(二)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為下列問題從備選答案中選出正確的答案。
2.2007年2月18日,銷售產品給某小規模納稅企業時,應編制的會計分錄是:
A.借:銀行存款 1 17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 0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 000
B.借:銀行存款 1 17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 000 000
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170 000
C.借:銀行存款 1 17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 170 000
D.借:銀行存款 1 17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 103 773.58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66 226 42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銷售產品給某小規模納稅企業時,按不含稅價格計算應交增值稅。
二、應交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
1.應交消費稅
企業銷售應稅消費品時,按應交的消費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企業交納消費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應交營業稅
營業稅的征稅對象是單位或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等所發生的收入。
企業提供營業范圍的勞務,按計算的應交營業稅,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科目。
企業銷售不動產,按計算的應交營業稅,借記“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房屋應交的營業稅,應計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科目。
企業交納營業稅時,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簡稱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是國家對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三稅稅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稅。因此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是“三稅”的一種附加稅費。
企業計算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時,按應交的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教育費附加”科目。
企業交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時,應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應交教育費附加”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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