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審計師考試第四部分法律知識第七章票據法和證券法第一節票據法中本票、支票、涉外票據的法律適用以及違反票據法的法律責任,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審計師考試的重點!
三、本票
本票----指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我國票據法只承認銀行本票,本票的出票人限于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辦理本票業務的銀行機構。
四、支票
支票----出票人簽發的,委托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
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l0內提示付款。
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表明“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支票上未記載上述事項之一的,其支票無效。支票上的金額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記載收款人名稱的,經出票人授權可以補記。
支票的出票、背書等票據行為以及追索權的行使,除應遵循票據法總則及對匯票相關行為的有關規定外,還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申請人必須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證明其身份的合法證件。開立支票存款賬戶,申請人應當預留其本名的簽名式樣和印鑒。
2.支票的出票人所簽發的支票金額不得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出票人簽發的支票金額超過其付款時在付款人處實有的存款金額的,為空頭支票。法律禁止簽發空頭支票。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簽發與其預留本名的簽名式樣或者印鑒不符的支票。
3.出票人必須按照簽發的支票金額承擔保證向該持票人付款的責任。出票人在付款人處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額時,付款人應當在持票人提示付款的當日足額付款。
【例題3·單選題】(2009)支票上的下列事項,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的是:
A.金額 B.付款人名稱 C.出票日期 D.出票人簽章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支票上的金額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的支票,不得使用。
五、涉外票據的法律適用
(一)涉外票據的概念及其法律適用的原則
涉外票據----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票據,即票據的出票、背書、承兌、保證、付款等行為中,既有發生在中國境內又有發生在中國境外的票據。
(二)票據債務人行為能力的法律適用
(三)其他具體規定
六、違反票據法的法律責任
分為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三類。
(一)票據犯罪行為的刑事責任
(二)票據違法行為的行政責任
(三)票據違法行為的民事責任
【例題4·綜合分析題】(2008)
(一)資料
A股份有限公司(簡稱A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從事礦泉水生產。2006年8月,A公司董事甲未經股東大會同意.便與其岳父乙合伙開辦了B合伙企業(簡稱B企業),也生產礦泉水。2006年底,甲從B企業獲紅利30萬元。2007年4月,A公司發現了甲這一行為。為此,A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決議,責令甲將其從B企業取得的30萬元所得交給A公司,并免除了甲的董事職務。2008年3月,A公司作出了收購本公司部分股份的決議。2008年5月,A公司為支付所欠C公司工程款,簽發了一張以E公司為付款人、以C公司為收款人的商業匯票并將其交付給C公司,D公司為該匯票的保證人,按規定在匯票上記載了保證事項。2008年6月,C公司不慎將該匯票遺失。
(二)要求:根據上述資料,為下列問題從備選答案中選出正確的答案。
1.A公司簽發的匯票上的基本當事人包括:
A.出票人A公司 B.付款人E公司 C.收款人C公司 D.保證人D公司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匯票在出票時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個基本當事人。
2.根據《票據法》的規定,C公司將匯票遺失后,可以采取的補救措施包括:
A.聲明作廢 B.公示催告 C.掛失止付 D.普通訴訟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我國票據法規定了掛失止付、公示催告和普通訴訟三種票據權利的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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