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審計師考試《宏觀經濟學》講義,希望本篇文章能幫助您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審計師考試的重點!
一、 外匯和匯率
(一)外匯(變動)
1.含義:將一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一個國家的貨幣,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種行為。
2.構成:(1)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2)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3)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4)其他外匯資產。
3.分類:
(1)廣義(外國貨幣、外幣有價證券、外幣支付憑證)、狹義(外國貨幣、外幣支付憑證)
(2)根據可兌換程度的不同,外匯分為自由外匯和記賬外匯(協定外匯)。
(二) 匯率
1.直接標價法:用本國貨幣單位表示外國貨幣的價格,即用一定數量的外國貨幣(1或100等)等于多少本國貨幣單位來表示匯率。——大多數國家都采用直接標價法。
2.間接標價法:用外國貨幣單位表示的本國貨幣的價格,即用一定數量的本國貨幣能兌換多少外國貨幣單位來表示匯率。
目前國際各大金融中心多采用美元標價法。
二、 匯率制度及其選擇
(一)匯率制度:固定匯率制度和浮動匯率制度。
1.固定匯率制度: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貨幣體系,這一體系被稱作布雷頓森林體系,規定美元與黃金掛鉤,其他國家貨幣與美元掛鉤,并與美元建立固定比價;有關國家貨幣匯率只能在一定幅度內波動,超過規定的上、下限,該國中央銀行有義務進行干預,使匯價保持在規定的幅度內,由此形成了固定匯率制度。
2.浮動匯率制度:各國對匯價波動不加限制,聽其隨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而漲跌,各國中央銀行只是根據需要,自由選擇是否進行干預以及把匯價維持在什么樣的水平上。
3.相關概念:
(1)聯合浮動匯率制度,即成員國貨幣之間實行固定匯率,規定相互間匯率波動的幅度不得超過規定的上下限,而對成員國之外的其他貨幣的匯率則實行自由浮動。
(2)盯住匯率制度指當由于自己經濟實力的限制,無法使本國貨幣保持穩定的匯率水平,即把本國貨幣與本國主要貿易伙伴國的貨幣確定一個固定的比價,隨著某一種或幾種貨幣進行浮動。
(二)人民幣匯率制度
2005年7月21日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
【例題1·單選題】在浮動匯率制下,匯率決定的基礎是( )。
A.鑄幣平價 B.金平價
C.官方定價 D.外匯市場供求關系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浮動匯率制度時聽其隨市場供求關系的變化而漲跌。
三、 外匯風險及其管理
進出口貿易風險 |
在進出口貿易中收付外匯因匯率變動而引起的損失 |
外匯儲備風險 |
一國為應付日常外匯支付,常需保持一定數量的外匯儲備,這些外匯儲備表現為存放在國外的外幣資產(存款、有價證券等),如果所持有的外幣資產的外幣匯率下浮,就會蒙受損失。 |
外債風險 |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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