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紹2012年審計師考試第四章財政法與預算法第二節的內容國有資產管理法,希望本篇文 章能幫助 您系統的復習審計師考試,全面的了解2012年審計師考試 的重點!
一、國有資產產權界定
(一)概念(略)
(二)國有資產 產權界定的原則——誰投資,誰擁有產權。
(三)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的情形
1.與外方合資、合作的;
2.實行股份制改造和與其他企業聯營的;
3.發生兼并、拍賣等產權變動的;
4.國家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創辦企業和其他經濟實體的;
5.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認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
(四)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的標準(略)
(五)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界定
1.范圍: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公共)財產,包括國家調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行政單位用國家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
2. 管理體制: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各級財政部門是政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綜合管理。
3.行政單位應當建立資產登記檔案。事業單位應當向同級財政部門或者經同級財政部門授權的主管部門申報、辦理產權登記,并由財政部門或者授權部門核發《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產權登記證》是國家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享有所有權,單位享有占有、使用權的法律憑證,由財政部統一印制。
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制度
(一)國有資產評估的情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整體或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
3.合并、分立、清算;
4.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東股權比例變動;
5.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體或者部分產權(股權)轉讓;
6.資產轉讓、置換、拍賣;
7.整體資產或者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單位;
8.確定涉訟資產價值;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進行評估的事項。
占有單位收購非國有資產、與非國有單位置換資產以及接受非國有單位以實物資產償還債務時,應當對相關非國有資產進行評估。
(二)國有資產評估的項目管理:核準制和備案制
1.經國務院批準實施的重大經濟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財政部負責核準。
2.經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的重大經濟事項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省級財政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核準。
3.其他項目實行備案制。
【例題-多】根據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有關規定,國有資產占有單位發生的下列行為中,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有()。
A.以貨幣資產對外投資
B.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
C.部分資產租賃給非國有企業
D.清算
E.確定涉訟資產價值
『正確答案』BCDE
三、企業國有資產轉讓制度
(一)方式:產權轉讓可以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以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二)審批:
1.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所出資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
2.轉讓使得國有產權不具有控股地位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3.重大子企業的國有產權產讓,應當報 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會簽財政部門后批準。
(三)程序
1.內部審議。
(1)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董事會審議,沒有設立董事會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
(2)國有獨資企業: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審議。
(3)職工安置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2.清產核資、審計與資產評估。交易價格低于資產評估結果90%的,暫停,應當獲得相關產權轉讓批準機構書面同意才繼續。
3.披露轉讓信息。產權轉讓公告期為20個工作日
4.提出受讓條件,審查受讓方條件。
5.確定轉讓方式。
(1)只產生一個受讓方——可以采取協議轉讓
(2)兩個以上受讓方時——拍賣或者招標方式
6.簽訂產權轉讓合同。
7.轉讓價款支付與轉讓收益處置。
轉讓價款原則上應當一次付清。如金額較大、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讓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總價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其余款項應當提供合法的擔保,并應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轉讓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間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過l年。
8.辦理相關產權登記手續。
【例題-單】( )決定所出資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
A.本級人民政府
B.本級財政部門
C.上一級人民政府
D.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正確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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