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審計師考試于10月14日舉行,為幫助考生備考2012年審計師考試,中大整理了2012年審計師考試審計專業相關知識之《宏觀經濟學》輔導講義,幫助考生備考。
第4章 開放經濟中的宏觀政策分析(中級要求)
第一節 匯率與匯率制度
一、外匯與匯率
(一)外匯
1、含義(修改內容)
動態含義:國際匯兌的簡稱,指將一個國家的貨幣兌換成另一個國家的貨幣,清償國際間債權債務關系的行為--國際結算
靜態含義:狹義--外國貨幣或以外國貨幣表示的用于國際間結算的支付手段。
廣義--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資產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規定中的外匯種類:(掌握P55)
(1)外國貨幣:紙幣、鑄幣
(2)外幣支付憑證:票據、銀行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
(3)外幣有價證券: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
(4)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是歐洲共同體國家共同用于內部計價結算的一種貨幣單位)
(5)其他外匯資產
3、類型--按可兌換程度不同(掌握P56)
(1)自由外匯:可自由兌換成其他貨幣的外匯--美元、日元、英鎊等
(2)記帳外匯:也即協定外匯,須經貨幣發行國家管理當局批準才能兌換成其他貨幣,
也不能向第三者進行支付的外匯
(二)匯率--兩國貨幣換算/折算的比率(P56)
表示方法:直接標價法-用本國貨幣單位表示外國貨幣的價格,例如:1美元=7元人民幣,大多數國家采用;間接標價法-用外國貨幣單位表示本國貨幣的價格,例如:1元人民幣=0.07美元,英國、美國等采用。采用較多的是美元標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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