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受托責任關系是審計產生和發展的根本動因
受托責任關系是資源占有人實現對資源的有效管理與使用的必要手段和保證機制,而審計則是受托責任關系能夠順利實現的必要手段和保證機制。由于資源占有人將資源經營權委托給受托人之后需要對其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監督;由于資源經管人受托經管資源占有人的資源后需要向委托人證明自己有效管理和使用資源的情況,以解脫自身的經營責任,這都需要有一個具有獨立身份的第三者加以檢查和評價。而審計人恰好獨立于受托責任關系雙方當事人,又具備應有的專業技能,因而可以對受托人履行責任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監督和證明。因此說,受托責任關系是審計產生的客觀基礎和根本動因。根據上述分析,可以見審計理解成是由獨立的第三者對受托責任履行情況所進行的監督和證明。
(責任編輯: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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