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簡稱計算機軟件考試)是中國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和水平考試(簡稱軟件考試)的完善與發展。是由國家人事部和信息產業部聯合主辦的國家級考試,其目的是科學、公正地對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職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認定和專業技術水平測試。
軟件考試在全國范圍內已經實施了十多年,到2003年底,累計參加考試的人數超過一百萬。考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得到了社會及用人單位的廣泛認同,并為推動我國信息產業特別是軟件產業的發展和提高各類IT人才的素質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國家人事部、信息產業部文件(國人部發[2003] 39號)規定,計算機軟件考試從2004年起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統一規劃。通過考試獲得證書的人員,表明其已具備從事相應專業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從獲得證書的人員中擇優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實施全國統一考試后,不再進行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工作。因此,這種考試是職業資格考試,也是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同時,這種計算機軟件考試還具有水平考試的性質,報考任何級別不需要學歷、資歷條件,考生可根據自己熟悉的專業情況和掌握的知識水平選擇適當的報考級別。程序員、軟件設計師、系統分析師級別的考試已與日本相應級別的考試互認,以后還將擴大考試互認的級別以及互認的國家和地區。
計算機軟件考試分5個專業類別:計算機軟件、計算機網絡、計算機應用技術、信息系統、信息服務。每個專業又分三個層次:高級資格(相當于高級工程師)、中級資格(相當于工程師)、初級資格(相當于助理工程師、技術員)。對每個專業、每個層次,設置了若干個資格(或級別)。從2004年開始將逐步實施這些級別的考試。
考試合格者頒發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和信息產業部共同用印的《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全國統一、全國有效。原計算機軟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水平證書繼續有效。
從2004年開始,每年將舉行2次考試,上下半年各一次。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試的級別不盡相同,考試級別和綱由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辦公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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